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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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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3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规则指引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指引文件以及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三项管理制度实施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0-02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2020-025)。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3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指引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本次发行事宜经2020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三)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建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承销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或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中票的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票有关的事宜。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事项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四、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中票的发行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提高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定向、非定向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为本公司;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具体发行种类及该种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均由授权机构根据相关发行种类的监管要求及经营需要确定。

(二)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获授权事项,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仅为授权额度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项的概括授权,目前公司尚未有确定的发行计划和具体发行方案,后续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由获授权机构/人士确定是否发行并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1日(周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1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4.《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其中,提案1和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骁勇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huachao@shunxinholdings.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