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5版)

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版)

公司设有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良好的执行。每年公司都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盘点时未发现有毁损的现象,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固定资产生产的产品也未出现减值。各项固定资产目前均在正常使用状态,未出现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及公司的产品产能设计和利用情况,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明确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行业其他公司是否一致,并解释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近三年内产能、产量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2017年度,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投产运营,公司购置了新设备和生产线,逐步淘汰了部分能耗高、自动化程度低的设备,经过生产设备升级,提升了公司角钢塔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释放了产能。2017年度公司高电压等级产品占比较大,产能利用率较高。

公司近几年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收入也不断增加。2017至2019年公司固定资产同比增速分别为8.41%、32.25%和31.45%,2017至2019年公司收入同比增速为23.06%、19.38%、56.22%,公司的固定资产与收入增长的趋势是相同的,但由于收入受到订单数量、价格及产品销售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收入与固定资产的增长不完全同比例增长。

2017-2019年公司各期末固定资产周转率情况

单位:万元

从固定资产规模分析,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增加趋势明显,单位固定资产产出率明显增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是匹配的。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详细的固定资产与产品的匹配情况,无法获取同行业公司更具体的信息,无法与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会计师意见:

年末盘点时,我们对主要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毁损的现象,不存在减值迹象;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检查其权属及准确性;对新建的厂房进行了实地查看,检查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合同及发票、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单;并对重要的设备供应商及厂房施工方进行了函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固定资产状态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相匹配,并且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问题6:年报披露,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88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1.56%,其中受限部分为1.50亿元,主要系履约保证金、贵金属保证金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报告期公司利息收入为615.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2019年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并结合货币资金的存储、使用及限制性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2)披露上述货币资金的具体受限原因,并说明相关受限货币资金与对应业务、票据及业务开展规模是否具有匹配性,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限制性用途。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列示2019年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并结合货币资金的存储、使用及限制性等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

(一)公司月度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12月,银行存款余额中均包含结构性存款余额4,000.00万元,年利率为4.03%。扣除结构性存款外,全年银行存款平均余额为11,175.25万元。

通过分析公司结构性存款的合同条款,收益与不现实的条款挂钩,产品收益实质上固定,现金流量特征符合SPPI测试,并且参考了相关监管机构的会计处理指导意见,公司将该结构性存款在银行存款列报。

(二)全年利息收入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利息收入测试数据为616.45万元,与公司实际利息收入615.62万元相差微小,公司2019年度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披露上述货币资金的具体受限原因,并说明相关受限货币资金与对应业务、票据及业务开展规模是否具有匹配性,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限制性用途。

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金额为4,000.00万元,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胶州支行办理的业务,存款期限为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利率为4.03%,截止回复日,该存款已结清,利息已收回。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履约保证金余额为元4,024.70万元,全部为保函保证金,系公司为开展业务而缴纳的保证金,缴纳比例为相关业务金额的10%,公司累计已经开出尚未到期的保函总金额为4.02亿元,与履约保函保证金相匹配。

(三)公司贵金属保证金1.00万元,系公司2017年公司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的三笔黄金租赁合同的保证金,将随公司黄金租赁业务的清算而收回。(贵金属业务具体情况详见该函事项10)

1、2017年11月27日租借黄金103.00KG,到期日2020年5月26日,共911天,定盘价275.05元/克,市值2,833.015万元,租借年利率为4.40%。截止本回复日止,该笔租赁已结清。

2、2017年11月29日租借黄金138.00KG,到期日2019年11月27日,共728天,定盘价275.05元/克,市值3,795.69万元,租借年利率为4.15%。该笔租赁已于2019年结清。

3、2017年12月5日租借黄金103.00KG,到期日2020年12月4日,共1095天,定盘价275.05元/克,市值2,833.015万元,租借年利率为4.40%。

(四)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承兑保证金6,925.51万元,为公司办理的应付票据业务而缴纳的保证金,缴纳比例分别为100.00%、50.00%,该保证金将随公司应付票据的结清而结清。

除上述受限货币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受限的情况。受限资金与各项业务的规模相匹配。

会计师意见:

对于货币资金,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检查与受限资产相关的事项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存款协议等;检查保证金收付情况;取得对账单进行检查;对货币资金进行函证;对货币资产利息情况进行复核、抽查及测试;核对企业信用报告受限资产数据与公司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的利息收入是真实的,会计处理是准确的,与公司货币资金的规模相匹配;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与对应业务、票据及业务开展规模具有匹配性,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的货币资金限制性用途。

问题7:年报披露,2019年末预付款项为2795.12万元,其中前五大预付对象合计占比为64.88%;期末其他应收款为1165.93万元,主要系保证金、备用金及赔偿款,前五大其他应收对象占比为49.28%。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前五大预付对象的预付金额、形成原因 、账龄、减值准备等,说明预付对象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说明相关款项未结算的原因;(2)披露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备用金、赔偿款等具体细分项目的形成原因及主要应收对象,并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及依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列示前五大预付对象的预付金额、形成原因 、账龄、减值准备等,说明预付对象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说明相关款项未结算的原因。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预付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2019年,公司作为总包商中标斯里兰卡33kV线路总包工程项目,供应商10 EPC分包款,主要为公司预付的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及项目初期相关准备工作的资金支出。

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均为正常经营预付款项,无对关联单位或股东支付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涉及的各业务均在正常经营,不存在减值或其他异常情况。

二、披露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备用金、赔偿款等具体细分项目的形成原因及主要应收对象,并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及依据。

(一)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保证金为933.13万元,形成原因主要系投标保证金以及工程项目保证金;备用金余额为370.49万元,形成原因系公司内部人员为开展经经营业务预借的款项;赔偿款余额为100.00万元,形成原因系公司应收保险公司的工伤赔偿款;其他款项6.86万元,系发生的小额代垫代付等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主要应收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政策为:

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组合:

本公司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参照应收账款。具体政策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根据公司以往实际其他应收款损失情况以及对未来信用情况的预计,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减值计提充足,能够涵盖相关款项未来的减值风险。

会计师意见:

对于预付款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对预付账款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对预付款账龄执行分析及检查程序;实施函证程序;检查预付账款大额经济业务;对本期发生的预付账款增减变动,检查至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预付账款是否应当计提坏账准备;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款项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款项,了解交易商业实质、交易类型、交易定价政策等。

对于其他应收款,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检查了与保证金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检查相关的收付款单据;实施函证程序;检查与备用金相关的借据;选取重要的备用金进行函证,部分函证采用亲函的方式,并取得被函证人身份证明资料;对重要的备用金使用人进行访谈;检查与赔偿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具体事项相关的资料等;对保证金、备用金、赔偿款的账龄执行分析及检查程序,关注是否存在减值情况等。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的预付款项未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减值迹象,相关款项未结算的原因为未到结算期;公司其他应收款是真实的,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8:年报披露,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为6.67亿元,占总资产的26.81%;长期借款为1.30亿元,占总资产的5.25%。201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有息负债的债务主体、债务类型、金额、利息、到期期限及公司对相关债务主体的担保情况等,并说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2)结合相关债务的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面临偿债压力及相关应对措施。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列示有息负债的债务主体、债务类型、金额、利息、到期期限及公司对相关债务主体的担保情况等,并说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取得有息负债主要系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支出全部为经营性现金支出。

二、结合相关债务的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面临偿债压力及相关应对措施。

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预算,本公司将通过生产经营现金流入、银行借款等资金来源用以偿还到期债务,具体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2020年度有息债务到期情况:

单位:万元

※2:4,800.00万元中的800.00万元将于2020年到期,截止本回复之日已偿还其中的400.00万元。

2020年度到期有息债务共计73,066.03万元,截止本回复之日,公司已偿还上述有息债务中的已到期债务42,833.02万元,无到期应付未付的情况,未到期债务余额30,233.02万元。

(二)公司准备采取的还款计划措施

对于2020年度应偿还,截止回复日还未到期的有息债务余额为30,233.02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金预算,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预计180,000.00万元,通过银行借款等将产生现金净流入100,000.00万元,两项合计约280,000.00万元。2020年度预计采购等经营性现金流出约200,000.00万元,投资性支出约为3,000.00万元,现金流入扣除上述两项现金流出外,尚有77,000.00万元,该现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以及解决公司临时性资金需要。

本年初货币资金31,338.00万元,截至本回复之日,本公司已实现营业现金流约60,000.00万元,银行借款等产生现金流43,000.00万元,经营性支出约80,000.00万元,投资性支出约1,500.00万元,已偿还有息债务42,833.02万元。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债务偿付安排,公司能够合理有序的偿还到期债务,没有偿还压力,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对于有息债务,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检查被审计单位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检查有息负债抵押、质押、保证各种借款类别下具体内容及信息,并核查抵押、质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实施分析程序;检查相关的合同协议,并实施函证程序;对年度内增加的有息负债,检查相关合同,了解债务数额、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年度内减少的有息负债,检查还款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的有息债务记录真实、准确,现金流向及具体用途正确;公司的有息债务记录真实、准确,公司未出现有息债务到期不能清偿的情况。

问题9:2017年至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净流出分别为1.05亿、8193万和1.80亿,主要用途为购建固定资产。前期,公司于2018年终止IPO募投“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1.84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请公司补充披露大额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所涉及的具体产品(业务)、产能情况、投资总额、建设周期、产生的收入、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原值和净值等,并结合前期募投项目终止的情情形,说明大额投资固定资产是否具备经济效益及合理性。请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审计情况。

【回复】

一、2017年至2019年,公司大额投资形成资产相关情况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大额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本表仅列示单项固定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以上资产,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近三年投资形成的资产均正常使用,无减值迹象。

二、前期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终止情况

(一)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进入2013年,中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治理雾霾问题迫在眉睫,考虑到我国长久以来能源分布严重不均,一次能源基地和用电负荷中心呈现明显的“反向分布”特点,国家相继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多处提及外输通道的建设,正式把增大电力跨区交易与解决中东部雾霾相结合。同年国家电网公司作出规划,从2013年起的8年间,计划投资超3万亿元用于电网建设,主要分别用于特高压和配网建设,其中约1.2万亿元将投产特高压线路。随着“浙北-福州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的陆续开工,我国特高压建设明显提速,为铁塔行业带来广阔市场前景。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背景,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

该募投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紧密关注钢管塔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进入2017年,我国特高压建设呈现放缓趋势,导致钢管塔市场需求远未达到预期,全年仅核准开工特高压2条线路且均未实施,相比2015年的6个新开工特高压线路有明显的减少;此外,2016年国家电网特高压钢管塔招标量为74,643.53吨,2017年则缩减至1,307.70吨,下降幅度高达98.25%。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考虑,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钢管塔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同时,2017年公司主要原材料角钢、钢板及锌锭价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角钢、钢板及锌锭平均市场价格分别较2016年上涨48.29%、39.36%、42.94%,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缓解了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压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824.10万元,较上年增长19.38%。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暂缓实施该项目的意见。

2018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的意见。

2018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已经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大额投资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及合理性

面对 “汰弱留强”的市场现状,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公司有序推进产能整合及扩张。至2019年末,新购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资产主要为新厂区土地、车间、镀锌厂房及设备、实验楼等。同时,按照产品类别对新旧厂区进行了产能整合,新厂区生产钢管塔产品及其他钢结构产品,旧厂区生产角钢塔产品,厂区的整合规划显著提高了产能利用率。近三年,公司产能由13万吨增加至20万吨,公司产能的提升,是逐步改建、扩建及重新整合的结果,募投项目终止后的新增投资与IPO募投“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显著不同。

综上所述,公司产能不断提升,经营规模不断增长,销售收入逐步提升,2017年度 、2018年度、2019年度分别为80,270.73万元、95,824.10万元、161,832.3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3.06%、19.38%和68.88%,具备经济效益及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对于固定资产的检查,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检查其权属及准确性。对新建的厂房进行了实地查看,检查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合同及发票、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单。并对重要的设备供应商及厂房施工方进行了函证。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检查本期增加减少固定资产的计量;检查累计折旧的计提与分配;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资产减值迹象,形成评价意见,并判断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记录是准确的,折旧计提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问题10:年报披露,2019年末公司持有黄金远期合约的余额为1473.0万元,持有黄金借贷合同混合金融工具余额为7058.0万元,相关产品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55.6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黄金远期合约及黄金借贷合同混合金融工具的具体交易性质及对应风险敞口,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黄金远期合约及黄金借贷合同混合金融工具的具体交易性质及对应风险敞口,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一)黄金远期合约及黄金借贷合同混合金融工具的具体交易性质及对应风险敞口

公司于2017年底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3份《贵金属租借合同》,条款总结如下:

现以1号合同为例,说明其主要交易过程如下:

黄金租借日:2017年11月27日,公司向兴业银行借入黄金103千克,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格275.05元/克委托兴业银行经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共计融入金额为2,833.02万元(未扣除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同时委托兴业银行办理黄金远期交易,远期价格为279.67元/克,重量103KG,到期交割日2020年5月25日。

期间,公司按月向兴业银行支付黄金租赁费用。其他手续费、仓储费等费用在业务发生时一次性收取。

黄金归还日:2020年5月25日,公司委托兴业银行经由上海黄金交易所按照远期合约价格购入黄金103千克用于归还向兴业银行租借的黄金,价格为合同约定价格279.67元/克,共计支付2,880.60万元(不含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以上黄金租赁合同的业务实质是公司的融资行为,其实际融资成本为:即期黄金卖出与远期黄金买入的差价+黄金租借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1号合同为例,经测算,公司实际借款总成本约为年化5.225%,低于公司综合借款成本。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将租赁的黄金经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出售,获得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b.租赁期内定期向银行支付租赁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c.每期末,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公示价格调整黄金借贷混合金融工具及黄金远期合约公允价值,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d.到期后,经由上海黄金交易所按照远期合约价格购买等量的黄金,还给兴业银行。由于黄金远期和黄金借贷的套期保值有效,无论黄金价格如何变化,交割日二者的公允价值正好对抵,无风险敞口,处置时也不会产生投资收益。二者的差额正好为远期合约约定的交割金额38,626,2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2019年1月1日,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2018年仍然执行2006年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由于公司未能准备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书面文件,不适用套期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第二十条规定,该黄金借贷合同为混合工具,即债务主合同中嵌入了一项随黄金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一条及二十二条规定,公司选择将黄金借贷合同这一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黄金远期合约本身作为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相应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报相应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会计师意见:

对于公司持有黄金远期合约及黄金借贷合同混合金融工具,我们检查了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的黄金租借合同及黄金远期合约、相关的交割凭证;查询了各期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分析了业务实质,了解公司黄金远期合约及黄金借贷合同混合金融工具的具体交易性质及对应风险敞口,并查询了相关金融会计准则。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3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601,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合计质押股份42,893,85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4.99%,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夫妇通知,获悉刘锋、刘艳华夫妇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解押及质押延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押及质押延期情况

1、本次股份解押情况

截至公告日,刘锋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没有继续质押的计划, 未来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6月7日,刘艳华女士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刘艳华女士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协议转让给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35号)。

2、本次质押股份延期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延期是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夫妇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是对前次股份质押的延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其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除上述股份质押外,公司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夫妇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到期的质押情况。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夫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刘锋、刘艳华夫妇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刘艳华正在筹办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4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0年第三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0年第一次35-330千伏线路装置性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公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中标18,38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0年第三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1、项目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

中标金额:2,472.13万元

2、项目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

中标金额:1,926.77万元

3、项目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变电站构支架

中标金额:1,201.44万元

详情请查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0070250155918_2018060501171111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0年第一次35-330千伏线路装置性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

1、项目单位: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

中标金额:4,488.65万元

2、项目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角钢塔

中标金额:3,242.97万元

3、项目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钢管塔、变电站构支架

中标金额:3,042.12万元

4、项目单位: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标产品:钢管杆

中标金额:2,008.57万元

详情请查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0070250307623_2018060501171111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