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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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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现已出资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基金设立运营后,存在因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公司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事项已于2020年6月8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上述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经审慎判断后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暂缓程序,原因为聚源芯星将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针对本次信息暂缓披露事项,公司严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尽力缩小信息知情人范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填写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确认后由证券部进行保管,并相应填写《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及签署《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书》。现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披露上述投资事项具体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的目是为了抓住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机遇,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资产运作水平,提高资金收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芯星”),专项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单一科创板战略配售项目。2020年6月9日,公司与参与各方签订了《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投资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30,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由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现已出资完毕。聚源芯星将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0年6月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本次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畴以内,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参与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名称: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中芯聚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78374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永岗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37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2014年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人资质,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3853。

(二)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各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1605688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4年05月12日

注册资本:29064.891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福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与电子科技、信息科技、半导体材料、航空航天材料有关的化学产品、设备产品及零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从事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业务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0148441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06月04日

注册资本:78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炜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1-4幢、6-19幢

经营范围:高品质半导体硅片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澜起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4E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1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崇和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1幢A7-1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413780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88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278515.6473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元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仪器、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系统及部件的制造、安装、销售;光伏电站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4468X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7年05月15日

注册资本:86357.659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剑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C楼7层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2572X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2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45605.443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腾飞工业大厦B座13层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电子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模块、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套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

7、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5830421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12084.186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作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647弄12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委托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方案服务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4782783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6年2月7日

注册资本:5310.83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SHUMIN WANG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9幢底层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用相关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6520715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7年09月19日

注册资本:33061.075700万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软件的研发及销售;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4331663A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时间:2005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39020.134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HUI WANG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电子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8056899R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3年03月12日

注册资本:20339.1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新爱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319号

经营范围:模具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机电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冲压制品、注塑制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04179XY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25781.655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光纤、生物工程及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处理系统及洁净室厂房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机电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不锈钢制品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除专控),机械设备的生产(限紫海路170号2幢)、设计及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质检技术服务,计量器具修理,从事计量校准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72311538P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5年04月14日

注册资本:21876.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维修;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新材料的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无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亦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三、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T7CBF22

4、基金存续期限:股权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间为5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之合伙期限或提前解散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长城路89号10号楼302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

7、基金规模、出资结构及缴付期限:

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30,500万元,认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8、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芯聚源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9、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SLF790。

四、基金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管理人及管理费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并由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作为管理人为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计费基数的2%/年收取,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管理费计费期限不足1年的,以每年等于365天按日折算。

管理费的支付应优先于其他任何费用和成本,管理费计费期限自交割日起算。管理费分两期收取,首期管理费以12个月作为计费期限(自交割日起算)并应于交割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支付,首期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第二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限自首期管理费计费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分别计算至各合伙人全部退出投资项目之日,并于投资项目退出之日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支付(各合伙人分次退出投资项目的,第二期管理费按次进行核算并按次向管理人支付)。第二期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各合伙人在投资项目中未退出部分所分摊的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分摊的初始基数为合伙企业实际参与投资项目的认购价款总额,初始分摊的比例为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后续根据投资项目实际退出情况据实调整各合伙人所分摊的投资成本。

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各方应就管理费的支付另行协商。

(二)投资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应在投资项目部分或全部退出后对可分配投资收入进行分配,可分配投资收入是指合伙企业取得的闲置资金投资收益以及从投资项目收到的任何货币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承担的成本、税费、本协议所述合伙企业费用后的款项。

可分配投资收入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特别约定执行。

除本协议另有特殊约定外,本合伙企业收取的各项违约金、滞纳金以及损失赔偿等不归属于投资项目可分配收入的资金,按照相关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为专项基金,将专项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单一科创板战略配售项目(简称“投资项目”)。合伙企业在投资项目中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合伙企业应付投资项目投资款时的可用现金余额为限,并应当受到投资项目分配至合伙企业的可用投资额度、法律法规以及战略配售协议中有关认购款项调整机制的限制。普通合伙人及各有限合伙人在投资项目中分摊的投资金额,以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基数,并按照普通合伙人及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摊计算。

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上述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投资。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商业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四)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自合伙企业成立日开始计算,至交割日后满五(5)年之日止(“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之合伙期限或提前解散合伙企业。

(五)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承诺并同意接受和履行本协议的所有约定。订立入伙协议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要求提前收回投资成本。

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3、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条件而丧失该资格或不再具备该等条件;

3、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或合伙企业还有其他普通合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退伙。

普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普通合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体退还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订,由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终止、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4、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情形。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投资产业基金将有助于公司产业整合,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本次投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可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风险提示

基金设立运营后,存在因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9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以下简称“GL”)发来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GL持有公司股份16,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GL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GL持有公司股份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三)本次减持前后,GL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GL,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GL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辰药业

股票代码:603590

信息披露义务人: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住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36楼3606-09室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36楼3606-0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7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药业”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辰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GL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GL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GL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为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11月18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2)。GL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1,76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35%),期限为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12月9日,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35%),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有其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GL持有公司股份16,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GL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GL持有公司股份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GL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康辰药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康辰药业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杨志坚、杨莉、武文俊

2020年7月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杨志坚、杨莉、武文俊

2020年7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路由器名录项目2020年第四批采购_中选候选人公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为上述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一、中国移动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路由器名录项目2020年第四批采购

(二)招标单位: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四)预中标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份额:60%。

二、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发布的《路由器名录项目2020年第四批采购_中选候选人公示》的相关内容。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后续深圳兆能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深圳兆能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标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中标的有关事项待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5日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7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青鸟消防,证券代码:002960)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4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0-04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