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姚力军先生、张辉阳先生、李仲卓先生,独立董事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和Key Ke Liu先生等6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聚源芯星”),聚源芯星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0条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经审慎判断,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暂缓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暂缓披露的原因已消除,现按规定将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参与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聚源”)发起设立的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为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聚源芯星”或“合伙企业”),聚源芯星基金募集规模23.05亿元,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中芯聚源。公司投资人民币1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聚源芯星的基金份额。聚源芯星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基金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二、合作方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
1、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7837486P
法定代表人:高永岗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37室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27日
营业期限至:2044年02月26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控股股东
中芯聚源无控股股东。
3、投资领域
中芯聚源以“成为国内最专业的半导体产业投资机构”为公司愿景,以“推动中国半导体产业创新与发展”为公司使命,依托团队专业优势和产业资本背景优势,聚焦于集成电路领域投资,投资领域涵盖IC设计、半导体材料和装备、IP及相关服务。
4、2014年公司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人资质,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3853。
(二)有限合伙人
1、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1605688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4年05月12日
注册资本:29064.891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福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与电子科技、信息科技、半导体材料、航空航天材料有关的化学产品、设备产品及零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从事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业务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6262728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4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53486.223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志尧(GERALD ZHEYAO YIN)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
经营范围:研发、组装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其他微观加工设备及环保设备,包括配套设备和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0148441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06月04日
注册资本:78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炜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1-4幢、6-19幢
经营范围:高品质半导体硅片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澜起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4E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1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崇和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1幢A7-1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413780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88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278515.6473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元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仪器、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系统及部件的制造、安装、销售;光伏电站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4468X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7年05月15日
注册资本:86357.659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剑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C楼7层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2572X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2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45605.443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腾飞工业大厦B座13层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电子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模块、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套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
8、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5830421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12084.186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作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647弄12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委托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方案服务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4782783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6年2月7日
注册资本:5310.83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SHUMIN WANG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9幢底层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用相关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6520715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7年09月19日
注册资本:33061.075700万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软件的研发及销售;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4331663A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时间:2005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39020.1347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HUI WANG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电子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8056899R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3年03月12日
注册资本:20339.1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新爱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319号
经营范围:模具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机电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冲压制品、注塑制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04179XY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25781.655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光纤、生物工程及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处理系统及洁净室厂房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机电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不锈钢制品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除专控),机械设备的生产(限紫海路170号2幢)、设计及加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质检技术服务,计量器具修理,从事计量校准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述投资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出资结构及出资进度
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30,5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认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出资10,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投资领域:集成电路领域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89号10号楼302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
四、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聚源芯星已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SLF790。
五、基金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管理人及管理费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并由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作为管理人为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计费基数的2%/年收取,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管理费计费期限不足1年的,以每年等于365天按日折算。
管理费的支付应优先于其他任何费用和成本,管理费计费期限自交割日起算。管理费分两期收取,首期管理费以12个月作为计费期限(自交割日起算)并应于交割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支付,首期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第二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限自首期管理费计费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分别计算至各合伙人全部退出投资项目之日,并于投资项目退出之日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支付(各合伙人分次退出投资项目的,第二期管理费按次进行核算并按次向管理人支付)。第二期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各合伙人在投资项目中未退出部分所分摊的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分摊的初始基数为合伙企业实际参与投资项目的认购价款总额,初始分摊的比例为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后续根据投资项目实际退出情况据实调整各合伙人所分摊的投资成本。
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各方应就管理费的支付另行协商。
(二)投资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应在投资项目部分或全部退出后对可分配投资收入进行分配,可分配投资收入是指合伙企业取得的闲置资金投资收益以及从投资项目收到的任何货币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承担的成本、税费、本协议所述合伙企业费用后的款项。
可分配投资收入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特别约定执行。
除本协议另有特殊约定外,本合伙企业收取的各项违约金、滞纳金以及损失赔偿等不归属于投资项目可分配收入的资金,按照相关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为专项基金,将专项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单一科创板战略配售项目(简称“投资项目”)。合伙企业在投资项目中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合伙企业应付投资项目投资款时的可用现金余额为限,并应当受到投资项目分配至合伙企业的可用投资额度、法律法规以及战略配售协议中有关认购款项调整机制的限制。普通合伙人及各有限合伙人在投资项目中分摊的投资金额,以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基数,并按照普通合伙人及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摊计算。
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上述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投资。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商业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四)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自合伙企业成立日开始计算,至交割日后满五(5)年之日止(“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之合伙期限或提前解散合伙企业。
(五)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承诺并同意接受和履行本协议的所有约定。订立入伙协议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要求提前收回投资成本。
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3、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条件而丧失该资格或不再具备该等条件;
3、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当然退伙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或合伙企业还有其他普通合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退伙。
普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普通合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体退还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订,由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终止、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4、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的目是为了抓住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机遇,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加强公司行业地位和产品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不断持续发展壮大,为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投资产业基金将有助于公司产业整合,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4日上午9点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毅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童慧明先生、张启祥先生、林斌先生和王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王毅然因担任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黄正聪、于伟、尤天远因与关联董事王毅然为一致行动人,前述董事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班级优化大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客户资源)授权给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授权许可费(含税)为498.71万元/年,授权许可期限为5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含税授权费合计为2493.55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教育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作出,既有助于降低公司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的持续投入,又有利于保持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对公司教育硬件业务的协同效应,具有交易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2020年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授权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授权许可的定价系参考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结果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详见2020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7月4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事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睿”)将班级优化大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客户资源)授权给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闪畅信息”)经营使用,授权许可费(含税)为498.71万元/年,授权许可期限为5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含税授权费合计为2493.55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下同)。
因公司董事长王毅然担任闪畅信息的执行董事,闪畅信息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关联董事王毅然对本事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黄正聪、于伟、尤天远因与关联董事王毅然为一致行动人,亦对本事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KGK5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毅然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1日
经营期限:2017年3月21日至长期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192号419号办公室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桂投资”)持有闪畅信息100%股份,自然人陈丽微持有丹桂投资44.69%的股份,为闪畅信息的实际控制人。
闪畅信息由丹桂投资于2017年3月21日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万元设立,主营业务至今未发生变更,经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度,闪畅信息实现营业收入2646.60万元,实现净利润172.41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486.89万元,净资产为1243.7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王毅然担任闪畅信息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闪畅信息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截至公告日的核查情况,闪畅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许可标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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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权利人视源股份、广州视睿同意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对权利人拟授权许可闪畅信息使用的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商标及客户资源的租金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根据国众联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111号),采用成本法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商标及客户资源于评估基准日不含增值税租金市场价值为470.48万元/年,采用收益法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商标及客户资源于评估基准日不含增值税租金市场价值为467.01万元/年,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商标及客户资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不含增值税租金市场价值为470.48万元/年。
以《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商标及客户资源不含增值税租金市场价值470.48万元/年为基础,交易双方确定授权许可费(含税)为498.71万元/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许可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许可方”)
被许可方: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授权许可标的、授权许可内容、授权许可期限
许可方拟将班级优化大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3900125号)、商标(含客户资源,商标注册号:第23595173号)授权许可闪畅信息用于商业运营,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闪畅信息收取授权许可费。许可方授予闪畅信息授权资产的“普通使用权”。授权许可的经营及使用方式包括:(1)经营授权许可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计算机软件进行日常运营维护、改版、升级、测试、发布和下架等)并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2)为前项约定的经营所需,在产品和服务及相关交易文件、广告宣传、展览展示等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许可标的商标(含客户资源)。授权许可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授权许可期限为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许可费用、支付安排
许可方和闪畅信息均已充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并认可评估结果,两位许可方同意按照《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价值确认本协议等授权许可费,闪畅信息同意按照下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许可方分别支付含税的授权许可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授权许可费,后续四期授权许可费应于每年的6月1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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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方同意,在闪畅信息如期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授权许可费的情况下,经营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机软件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由闪畅信息获得,且该部分收益无需按照广州视睿与闪畅信息于2020年1月21日签署的《软件运营合作协议》向广州视睿分成。
3、其他主要权利义务
许可方保证对授权资产享有合法的权利,且在授权许可期内,许可方负责维持商标、软件版权的持续有效,按时交纳续展的费用并办理续展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许可方承担。闪畅信息使用本协议项下授权资产的过程中衍生的新的知识产权、新的资产、新的客户资源均归许可方所有。
若闪畅信息在授权许可期限内单方面要求停止运营授权资产或者因经营不当导致与广州视睿相关业务无法匹配适用,或因资质丧失等原因不能合法经营授权资产,视为闪畅信息严重违约,任一许可方有权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且闪畅信息应按照本协议全部未支付金额的120%向两个许可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盖章后生效,至许可期届满自行终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教育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结合班级优化大师软件高投入、培育期长、竞争激烈且政策、盈利模式尚不明确的特点,本次授权许可既有助于降低公司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的持续投入,又有利于保持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对公司教育硬件业务的协同效应。关联方闪畅信息具有必要的资金实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具有必备的经营资质,熟悉班级优化大师产品及用户群体,在授权许可期限内,闪畅信息相较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更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商业信息安全。
本次授权许可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授权许可费,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授权许可协议生效后,在闪畅信息如期足额支付授权许可费的情况下,经营班级优化大师软件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由闪畅信息获得,且该部分收益无需按照广州视睿与闪畅信息于2020年1月21日签订的《软件运营合作协议》向广州视睿分成。前述《软件运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0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2020年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2020年6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闪畅信息(含丹桂投资、广州立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68.7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教育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作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对价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教育业务未来的发展规划作出,既有助于降低公司对班级优化大师软件的持续投入,又有利于保持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对公司教育硬件业务的协同效应,具有交易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2020年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授权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授权许可的定价系参考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结果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授权许可协议
5、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出租无形资产涉及视睿班级优化大师软件、商标及客户资源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肯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晨鸣”)在节水减排和气味治理方面的卓越表现,表彰湛江晨鸣在促进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湛江市政府近期对湛江晨鸣给予两笔环保奖励资金共计2,936万元。分别为:
1、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企业奖励资金2,836万元。
2、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奖励1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奖励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湛江晨鸣本次获得的环保奖励2,836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环保奖励2,836万元计入递延收益,100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3、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税前利润人民币10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实际收到的补助金额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资金公示情况、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五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湛江晨鸣收到环保奖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0-06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湛江晨鸣收到环保奖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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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物流受阻。在抗击疫情的同时,为减少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及时复工复产,利用国内外疫情时间差,及时调整国内外市场营销策略。同时,我们深入挖潜,提高疫情受益产品一一植物胶囊及医药级纤维素醚、日化级纤维素醚(消毒凝胶用)的产量,最终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幅50%-5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0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五日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10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67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