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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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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补充更正公告

2020-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宋鹰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8,033,20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2%)的大股东宋鹰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15,3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宋鹰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宋鹰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上述所持股份均为非限售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宋鹰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015,3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宋鹰先生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宋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宋鹰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宋鹰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07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补充更正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0-05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号)。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信息遗漏,现对上述2020年6月4日披露的公告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更正后: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收到问询函的情况

2、2017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02号)。

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对监管函所述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

(2)培训公司各类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及岗位知识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做好公司内部及监管机构的沟通。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次工作失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无法披露年报可能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前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没有新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目前正与意向审计机构对接沟通,暂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公司可能无法在相应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未能在复牌交易后的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暂停上市的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果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

3、破产清算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新亿股份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已在2016年全额进行了预提,其中预留了1.17亿尚未支付。常熟市金澳针纺织有限公司13,901,867.74元、上海颖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98,303.62元一直未于管理人上海黄河律师事务所办理领款手续,出没有和公司联系;天津市力源祥燃料有限公司35,646,371.68元、天津市创捷投资有限公司52,359,116.92元因涉及成清波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确保资金安全及配合刑事程序的推进,公司已通知黄河所暂停向以上两家上市公司支付清偿款,待公司及司法机关核实清楚情况后再进行处理。具体原因见2016年2月17日公司公告(编号2016-22)。目前,管理人已按照《重整计划》在塔城市中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后,对于仍未受领的偿债资金移交给新亿股份,由公司继续提存。后续如2016年公告(编号2016-022)及(编号2016-045)的相关问题待公司及司法机关核实确认解决后如未能按照裁定的《重整计划》执行,公司存在破产清算并退市的风险。

4、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风险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弱,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未能就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指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如下:

(1)未能就公司确认的对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韩真源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和债务重组收益,以及债务重组入账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无法判断形成其他应收款相关债权交易的真实性、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3)无法评价预计负债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未能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查询开户信息、获取征信报告等重要审计程序。

(5)无法评价全资子公司云阳科技管理层提供的2018年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6)无法判断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恰当性。一是公司于2015年 12月28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二是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向公司注入资产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5、立案调查风险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8日、2020年5月26日下达《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进行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6、控股股东股权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源汇金”)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24,6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1% 。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20-04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自公司股东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富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捷朗”)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200股,股份总额由260,380,071股变更为260,340,871股。以下持股比例、减持比例均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260,340,871股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24%减少至6.0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捷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捷朗、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维思”)、天津捷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捷元”)发来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846,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4%。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918,9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16,918,907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16,918,907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尚余11,118,907股未完成,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持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塔证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11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0年7月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云南白药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2020年7月28日至2021年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7,113,683股(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7,113,683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7,113,68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0%,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红塔证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7月6日,红塔证券收到公司股东云南白药出具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云南白药自红塔证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红塔证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红塔证券股份,也不由红塔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对于红塔证券提交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本公司通过增资增持的红塔证券股份,本公司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或自红塔证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长原则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红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云南白药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云南白药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5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披露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规模、拟非公开发行数量、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要素,均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尚未正式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正式方案,具体披露时间及方案的实施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上机数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现对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信息

(一)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且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56.23万股),具体金额、数量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二)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规模、拟非公开发行数量、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要素,均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预案为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尚未正式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正式方案,具体披露时间及方案的实施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7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o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9700/021-686096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设置6个月锁定期限,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中欧心益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8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6日14: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代董事长曹红梅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489,155,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50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88,019,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3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1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8,142,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1,00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3%;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54%;反对1,0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814%;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西巧仙、施展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8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在公司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其中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崔铭伟先生和独立董事姚颐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董事韦茜女士和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董事长曹红梅女士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张旺先生任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张旺先生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曹红梅女士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7日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参与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领益智造,股票代码:002600)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睿远成长价值混合投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1、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 2020 年7月6日数据。

2、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年1月6日(非交易日顺延)。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7 日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20-05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副总经理吴飞持有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本公司”或“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3%,其股份来源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数量80,000股已于2019年9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吴飞送达的《关于减持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吴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8%,截止本公告日,吴飞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