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0-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金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6,015,3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5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5 号)核准,青岛金王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悠飞”)发行9,915,147股股份,向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可孛罗”)发行5,388,011股股份购买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63%股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非公开发行新增的15,303,158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权益变动情况

1、2017年7月10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共计15,303,158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77,245,234股增加至392,548,392股。2018年4月23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股份共计14,835,093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92,548,392股增加至407,383,485股。

2、2018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285,168,439股,公司总股本由407,383,485股增加至692,551,924股。

3、2019年10月29日,因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度承诺业绩,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蔡燕芬、朱裕宝两名股东部分股票,公司总股本由692,551,924股变更为690,897,549股。

4、2018年5月31日,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杭州悠飞所持公司限售股份9,915,147股按照同比例转增至16,855,750股;马可孛罗所持公司限售股份5,388,011股按照同比例转增至9,159,618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做出的主要承诺

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评估预测值分别为6,683.88万元、9,804.19万元和12,294.13万元,并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7)第85号评估报告。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杭州悠飞、马可孛罗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7年7月10日上市起至2020年7月9日已届满36个月。根据其股票限售承诺,杭州悠飞、马可孛罗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公司的全部限售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杭州悠飞、马可孛罗已严格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的《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7)第030066号)、《关于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030033号)、《关于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9)第030035号),杭州悠可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7,045.44万元、11,668.82万元及13,129.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725.20万元、11,326.34万元及12,538.54万元,业绩承诺金额已达到。

包括上述情况在内,杭州悠飞、马可孛罗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015,3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54%。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市公司股本总数为690,897,549股,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44,000股为公司高管锁定股。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续相关事项之说明

杭州悠飞及马可孛罗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并履行相关义务。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青岛金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限售承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青岛金王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独立财务顾问对青岛金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4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关于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19日证监许可【2020】459号文批准,已于2020年6月16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适度控制基金规模,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9月15日提前至2020年7月6日,即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0年7月6日,其中,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接受本基金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16:0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起(包括该日)6 个月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第二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 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

延,以此类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一2020年7月14日。若由于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期起始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此情形下,开放期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如有)为准。

自2020年7月8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20年7月8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 C 类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折扣以 2018 年 5月 18 日发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子直销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4、当发生大额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设Y为持有期限。当Y<7天时,赎回费率为1.5%;当7天≤Y<30天时,赎回费率为0.10%;当Y≥30天时,赎回费率为0。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 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0年第二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银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7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自2020年6月12日起,本基金将对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0万元(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7月8日起,上述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不再执行。即自2020年7月8日起,本基金将对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总金额均应不高于1万元(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金额合计小于或等于1万元,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予以确认成功;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金额合计大于1万元,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本基金,则本基金注册登记人有权按金额从大到小逐笔排序,先剔除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的某笔申请,再逐笔累加至符合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均不高于1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

2)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4、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5、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6、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8、咨询办法: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销售机构信息表》)。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3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补充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网站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现对公告中“二、分配方案”中的“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内容更正补充如下:

(1)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74,936,728股,扣除回购的股份2,381,000股,即以272,555,7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561,741.68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的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4,936,728股为基数,扣除回购的股份2,381,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72,555,728股,则因本次差异化分红导致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272,555,728*0.435÷274,936,728≈0.4312元/股

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扣除累计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2,381,00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如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11.08元,则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1.08-272,555,728×0.435÷274,936,728)÷(1+0)=10.65元/股。

若以截至申请日公司总股本274,936,728股为基数进行分配,则除权除息参考价格=(11.08-0.435)÷(1+0)=10.65元/股。

综上,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在1%以下。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每股获得的现金分红0.435元/股(含税)不变。

除上述更正补充外,《中衡设计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20年7月7日起,上述销售机构开始销售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融通汇财宝”)并开通转换业务。

一、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类(161622)、B类(161623)。

二、其他提示:

1、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必须为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相关的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详见各基金相关的临时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本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站:www.htsc.com.cn;

2、融通基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网站:www.r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投资领益智造(002600)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我司旗下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领益智造(002600)(以下简称“该股票”)非公开定向增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股票本次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的发行价格为9.31元/股,锁定期6个月,已于2020年7月3日发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截至2020年7月3日收盘,上述基金持有该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的具体情况为: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