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7月6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7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42,673,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8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42,667,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3人,代表股份1,841,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5,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2,670,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肖敏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0年6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10。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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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7月7日下午16:30 前送达到公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5、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围一路99号
电话:0577-65728108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邮编:325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5838
2.简称为“力诺投票”。
3.议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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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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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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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0-057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07月0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6月26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耀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6元(含税)。按照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93元/股调整为28.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表决结果:汪令来先生为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表决,1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域检验(香港)有限公司增资》
为满足香港金域的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拓展和品牌建设,完善香港金域的检测能力,更好发挥香港金域国际化桥头堡的作用,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域检验(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后,金域检验(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等额约为人民币10,583.25万元(以2020年6月24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汇率7.0555计算,实际汇率以实际汇出日办理银行购汇汇出时的汇率为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07日
证券代码: 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0-058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07月0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6月26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7月07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0-059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93元/股调整为28.79元/股
2020年7月6日,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域医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7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并于2019年4月3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发生派息的,适用以下公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6元(含税)。按照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93元/股调整为28.79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此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公告附件
(一)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616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4,543,31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30,758.82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与原定分配总额之间的差距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郎光辉先生、王萍女士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162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16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暂减按10%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46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4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46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16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2148011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0.67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0.52元/股
● “索发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15日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94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索发转债”,债券代码“113547”。“索发转债”存续期为6年,自2020年4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0.67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3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5月11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1.53万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原拟授予该1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7.88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88人调整为177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量由761.53万股调整为753.65万股。本次授予的753.6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986,8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230,172.18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实际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4,543,31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30,758.82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与原定分配总额之间的差距系因四舍五入造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索发转债”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派送现金股利:P1=P0-D。
根据上述规定,“索发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0.67元/股调整为10.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索发转债”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停止转股,2020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