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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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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同意就上述授信和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500亿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担保事项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应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近期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4日,担保金额人民币9.2亿元不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近期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与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9月16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9街9号5层M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II类、家用电器;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维修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3月31日,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2.20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9.64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负债率79.90%。

2、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3层301号

法定代表人:叶海强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网络、通讯硬件及零部件产品、数据通信设备、移动数据终端设备、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软件系统,开发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并代理销售配套的计算机、网络和通讯产品及零部件;提供自产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代理销售产品的售后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销售自产产品。(该企业于2015年6月11日前为外商投资企业,于2015年6月11日变更为内资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3月31日,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56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60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负债率64.6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09.05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400.21亿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金额94.57亿元,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14.26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174.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9.99%;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被担保总金额为133.87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61.81亿元;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总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6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以传签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于2020年7月6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61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34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辛昕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21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5,819,363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2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18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辛昕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控股”)拟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补充协议》,增加2020年度与关联方神州控股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00万元,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郭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同时任神州控股的董事会主席,神州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为已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以传签的方式召开,并于2020年7月6日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13名激励对象离职,83名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21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5,819,363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2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18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的需要,可确保后续业务合法合规的顺利开展,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形成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4,070,43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543,085股后的股份数653,527,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37,240,743.29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故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7.82-0.21=7.61元/股。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故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5.55-0.21=15.34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形成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达成率没有达成100%时,根据个人业绩完成率确定当期解除限售额度,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2019年度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本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0016%

(二)回购价格为7.61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79,905.00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54,070,434股变更为654,059,93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及时办理减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3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形成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注销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所持已获受但尚未行权的799,000份股票期权。

2、因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达到100%,导致当期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达到100%时,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或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2019年度有15名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低于80%,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417,900份;68名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大于等于80%但没达到100%,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142,537份。

(二)注销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9,437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离职,8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359,43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13名激励对象离职,83名激励对象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4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819,363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54,070,434股的0.89%;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1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8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54,070,434股的0.18%。

3、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形成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2019年6月19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206.50万份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97.50万股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5.55元/份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82元/股

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55元/股调整为15.34元/股。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100%,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全部解除限售;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8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业绩实际完成率没有达到100%,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或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9,000份,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0,437份,合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9,437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7月4日,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7月5日,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一)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如下:

注:(1)由于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批次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后续将会办理注销;前述两种情形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359,437份。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34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1年7月3日当日止。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可解除限售股数为1,18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54,070,434股的0.18%。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批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公司后续将会办理回购注销。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11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21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批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人员为21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819,363份;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可解除限售人员为21人,可解除限售的股数为1,182,000股。

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21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5,819,363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2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18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安排。

八、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经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需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期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行权/解除限售手续。

九、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十、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5,819,363份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5,819,363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十一、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十三、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十四、备查文件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增加与关联方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控股”)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00万元,增加与神州控股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00万元。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的额度为准。

一、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0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神州控股发生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0年度向神州控股全年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200万元。考虑到市场业务继续开展的需要,为确保后续业务合法合规顺利开展,决定就202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度和采购额度事宜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igital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注册资本:港币25,000万元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77-79 号富通大厦 31 楼

成立日期:2001年1月25日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业务,智慧金融业务,智慧产业链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神州控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总资产为港币255.51亿元,母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为港币89.36亿元,本期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港币177.27亿元,本期间盈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部分为港币3.02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郭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同时任神州控股的董事会主席,神州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郭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履约能力分析

神州控股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神州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具体项目、数量、付款条件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增加关联交易的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7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香港)有限公司、神州数码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数据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与IBM World Trade Corporation, IBM Global Financing Hong Kong Limited, IBM Capital Singapore Pte Ltd的贸易事项签订《担保函》,担保合计金额为2800万美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武汉神州数码云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贸易事项签订《担保函》,担保金额为1.05亿美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明细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9月11日

注册地点:Suite 2008, 20/F., Devon House, Taikoo Place, 979 King’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港币

主营业务:Distribu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ducts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3月31日,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50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43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负债率62.46%。

2、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4月3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3层304号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104272.22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和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销售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1日);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核定的范围为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3月31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7.29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9.70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负债率76.48%。

3、神州数码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月6日

注册地点:澳门毕仕达大马路26-54-B号中福商业中心13楼C、D室

法定代表人:萧桥春、焦新华

注册资本:100万澳门元

主营业务:商业代办及中介服务;遥距售卖业务;提供文件服务;接待客户,为其提供咨询、预定、登记及接洽订单服务;行政及档案支援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神州数码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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