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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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为苏州禾望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金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7月6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及 2020年5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禾望电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肖安波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气设备及配件、风能设备、光伏设备、电子元器件、电源设备、智能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并提供上述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担保金额: 10,000万元整

5、保证的范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苏州禾望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41,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1%;分别为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1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的担保2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孚尧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担保4,080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及质保金合计人民币28,782,966.84元及利息、受理费、保全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就与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被告”)拖欠原告合同款事项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2019)浙0382民初11319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货款1,500万元,款按如下方式支付:2020年7月、8月的每月31日前各支付300万元,2020年9月、10月的每月30日前各支付250万元,2020年11月、12月的每月30日前各支付200万元,上述款项均由双方当事人自行付清;

2、若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的,则原告有权以1,500万元中的剩余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4、本案案件受理费111,800元,减半收取55,900元,财产保全受理费5,000元,均由原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执行,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