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13551 转债简称:福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1 转股简称:福特转股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3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福特转债”)11,000,000张(人民币 11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合计配售福特转债5,497,800张(人民币549,78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49.98%。
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2日,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福特转债1,1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19年12月18日,福斯特集团减持福特转债1,1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019年12月24日,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福特转债1,1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日,林建华先生减持福特转债1,1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截至本公告日,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福特转债1,097,800张,占发行总量的9.98%。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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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