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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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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0-042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转股代码:191524 转股简称:奇精转股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行的“奇精转债”于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累计已有5,000元转换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343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343股,由 193,649,466 股增加至193,649,809 股;同时,公司回购的1,521,408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 年 4 月 28 日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521,408 股,由 193,649,809 股减少至 192,128,401 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汪伟东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贰佰壹拾贰万捌仟肆佰零壹元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2003年01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传动部件、离合器及配件、电动工具部件、机械配件、锻件、塑料件、五金工具、厨房用具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加工;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金属材料热处理(不含电镀);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0-043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转股代码:191524 转股简称:奇精转股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额及期限:

1.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中证500指数向上不触碰结构),委托理财金额500万元,理财期限63天。

2.广发银行“物华添宝” W款2020年第8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理财期限35天。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黄金挂钩看涨),委托理财金额3,200万元,理财期限93天;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黄金挂钩看涨),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理财期限9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056.7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43.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0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80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22,377.1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743.11万元。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309.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809.22万元(包括本次购买的交通银行理财产品已冻结但尚未扣款金额6,2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1,50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2、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等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挂钩中证500指数向上不触碰结构)

2020年7月2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署了《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挂钩中证500指数向上不触碰结构)》(金额500万元)。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中证500指数向上不触碰结构)

(2)产品编号:ZZGYCB1090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0年7月3日

(6)结构性存款结算日:2020年9月2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0年9月4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共63天。自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至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9)产品观察期:产品起息日至结算日当天。

(10)预期年化收益率:1.5%或3.6%

(11)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股票指数价格水平挂钩。本产品股票指数价格为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中证500指数收盘价格,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 位,中证500指数的证券代码为“000905”。期初价格定义为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当天的收盘价格;期末价格定义为结构性存款结算日当天的收盘价格;行权价格为期初价格×108.3%。

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的确定:(1)若在观察期内的任意一个交易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始终低于行权价格,则客户获得年化3.6%的收益;(2)若在观察期内的任意一个交易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曾经高于或等于行权价格,则客户获得年化1.5%的收益。

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本金*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365。

2、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0年第8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

2020年7月2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署了《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0年第8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金额1,000万元)。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0年第8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

(2)产品编号:XJXCKJ13108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0年07月03日

(6)结构性存款结算日:2020年08月05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0年08月07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35天。

(9)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5%或3.3%或3.45%

(10)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黄金价格(XAU/USD)表现挂钩。本产品黄金价格(XAU/USD)为观察期内每个交易日彭博系统页面“BFIX”公布东京时间下午15:00黄金(XAU/USD)定盘价格。期初价格为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当天的定盘价格;低行权价格为期初价格-200美元/盎司;高行权价格为期初价格+30美元/盎司。

结构性存款收益率根据以下公式来确定:A、在产品结算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大于等于高行权价格,则到期收益率为3.45%;B、在产品结算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小于高行权价格,且大于等于低行权价格,则到期收益率为3.3%;C、在产品结算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小于低行权价格,到期收益率为1.5%。

投资者获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黄金挂钩二元期权结构)

2020年7月6日,公司与交通股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黄金挂钩二元期权结构)》(金额3,200万元)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黄金挂钩二元期权结构)》(金额3,000万元)。上述两项协议条款中除金额外均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1)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代码:2699203447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冷静期:自签订销售文件起,至2020年7月7日19:00截止。在投资冷静期内,投资者可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资金随即解冻。

(6)产品成立日:2020年7月8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9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产品收益根据实际投资期限计算。

(8)观察日:2020年9月28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

(9)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0)产品期限:93天

(11) 浮动收益率范围:年化1.35%(低档收益率)或年化3.02%(高档收益率)

(12)产品结构参数:行权价为313元/克。高档收益率为3.02%,若黄金观察日黄金定盘价大于等于行权价,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高档收益率。低档收益率为1.35%,若黄金观察日黄金定盘价小于行权价,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

收益=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当天)/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中证500指数向上不触碰结构)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中证500指数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2、广发银行“物华添宝” W款2020年第8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黄金看涨阶梯结构) 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黄金价格(XAU/USD)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黄金挂钩看涨)所募集的资金为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挂钩标的的衍生交易。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其他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2、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2、公司本次购买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等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广发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披露的广发银行2019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3,279,784.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956,422.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31,248.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8,092.4万元。

公司董事会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A股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328,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0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03%,公司货币资金为15,884.81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4,081.04万元,两者合计19,965.85万元,资产净额为108,510.19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货币资金比例为48.47%,占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比例为38.57%,占公司资产净额的7.10%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注: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公司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2020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0,4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4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2019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暨停牌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45)。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52),2019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延期举行听证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62),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

2020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二次《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0),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公司于 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6),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0),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4),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9),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6),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6),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0),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4),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7),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2),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7),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1),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5),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1),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

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4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报告中提及的张家港保税区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盛建设)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 2020 )苏0582执3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0 )苏0582执3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张家港保税区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15日9时30分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受询问并履行下列义务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向嘉盛建设支付23,113,881.04元。

2、向嘉盛建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申请执行费90,514元。

(三)、《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如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此令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苏0582执3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3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5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605号),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605号),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ST康得

3、股票代码:002450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20年7月10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2020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积极对2018年、2019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逐项解决,努力将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力,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积极通过如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力:

1、暂停上市期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根据目前实际状况,进一步巩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开源节流,力争为公司提供稳定的业绩保障。

2、积极化解债务危机,寻求债务一揽子解决方案

在地方政府机构的支持、协调下,积极化解债务危机,与债权人协调沟通,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后续债务偿还方案,鉴于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债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推进受各方协商结果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改善内部控制缺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鉴于目前证监会尚未出具最终处罚决定,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仍将继续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并迅速组织人员对相关事实予以核查。

四、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规定情形如下: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 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八)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九)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80151177

传真:0512-80151777

电子邮箱:kdx@kdxfilm.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委托理财期限:8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如通股份”)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情况

公司到期赎回了部分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回理财本金合计35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合计561821.92元。本次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4,7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74.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25.4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8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工银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交易对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金额:3000万元;

收益起算日期:2020年07月07日。

业绩基准:本产品拟投资0%-8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出资产组合。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理财产品托管费等费用,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业绩基准(R)分档如下:28天-62天2.8%;63天-91天2.95%;92天-181天3.05%;182天-273天3.1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客户适用业绩基准以确认日当天为准。若产品未达到客户业绩基准,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业绩基准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说明书约定的业绩基准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业绩基准,并至少于新业绩基准启用前1个工作日公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成立于1990年08月25日,负责人张健,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行转帐);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服务、年金帐户管理服务;开发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0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6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金融市场波动风险、管理人管理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及产品交易中的信用风险影响。公司将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七、审议决策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