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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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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
承诺延期相关事项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57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

承诺延期相关事项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5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本公司会同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就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和梳理,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告披露,目前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同业竞争资产共计16家。请公司及控股股东核实并说明:(1)上述16家资产的近三年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2)对于同业竞争资产中盈利较好的,说明未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出售的具体原因。

回复:

(一)上述16家资产的近三年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截至本公告日,除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06,以下简称“商业城”)及其下属百货零售资产及已经委托给商业城管理位于辽宁省的百货零售资产,重庆解放碑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已未经营百货零售业务承诺诉讼结束后解决(但诉讼一直无进展),辽宁物流有限公司已未经营百货零售业务并已启动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及/或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控制的仍在经营的商业零售资产共计16家。2020年1月2日,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上16家已委托上市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20年1月2日起至同业竞争已解决之日截止。

前述16家资产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的下属门店包括:秦皇岛商城店、秦皇岛茂业超市、秦皇岛现代店、秦皇岛金都店、秦皇岛华联商场店;

注2:秦皇岛茂业天地2019年10月开业,因此2017-2018年无财务数据;

注3:淄博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的下属门店包括:淄博茂业时代广场店、淄博茂业广场店、淄博茂业泰客荣商场店、淄博茂业商城店。

(二)对于同业竞争资产中盈利较好的,说明未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出售的具体原因

上述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中,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的有7家,其中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的有4家,分别为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太原茂业天地、无锡购物中心和淄博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属于盈利能力较好的门店,未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出售的具体原因如下:

注1: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的下属门店包括:秦皇岛商城店、秦皇岛茂业超市、秦皇岛现代店、秦皇岛金都店、秦皇岛华联商场店;

注2:淄博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的下属门店包括:淄博茂业时代广场店、淄博茂业广场店、淄博茂业泰客荣商场店、淄博茂业商城店。

秦皇岛茂业百货未完成注入上市公司的原因如下:

1、2016年6月6日、2016年8月10日和2016年8月26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9月2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相关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主要包括购买茂业控股和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后续上市公司股价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且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部分资产业绩略低于预期,为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上市公司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2、2018年9月6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泰州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97.3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中兆投资持有的茂业控股100%股权。鉴于茂业控股拟与中兆投资进一步清理关联往来,以便更有效的发挥经营性资产的效能,而相关工作的开展需要时间处理,由此,经上市公司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茂业控股100%股权。

3、根据2018年9月25日《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以2018年9月30日为重组基准日,茂业控股已将自身部分净资产及其下属的茂业控股华联商场分公司、茂业控股现代分公司、茂业控股商城分公司、茂业控股金都广场分公司4家百货类资产重组至秦皇岛茂业百货旗下。以2018年10月31日为重组基准日,将秦皇岛茂业百货和涉及百货类资产的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至中兆投资。2019年6月,秦皇岛茂业百货与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茂业控股变更为中兆投资。

2019年7月24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秦皇岛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秦皇岛茂业百货100%股权。后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了确保收购更加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保障股东权利,经上市公司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取消《关于购买秦皇岛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目前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的16家相关同业竞争资产中,基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考虑,盈利较好的4家资产一直计划注入上市公司而未曾考虑过出售至第三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盈利较好的4家资产未完成注入上市公司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公告披露,2019年10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秦皇岛茂业百货及其下属门店的相关同业竞争承诺已延期至2021年10月。请公司及控股股东核实并说明:目前对秦皇岛茂业相关资产的处置是否形成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已形成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出售的方案,以及截至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回复:

(一)目前对秦皇岛茂业相关资产的处置是否形成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已形成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出售的方案,截至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秦皇岛地区共控股3家涉及同业竞争资产,包括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秦皇岛茂业天地和秦皇岛金源店,如前所述,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长期以来属于盈利能力较好的资产;受2019年10月刚开业的影响,秦皇岛茂业天地2019年净利润显示亏损,但秦皇岛茂业主营业态为购物中心,自有经营物业面积将近17万平方米,规模大、业态新,预计2020年就能实现盈利,且后续盈利能力强;受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传统百货业态影响,秦皇岛金源店长期以来盈利能力较弱。

因此,针对秦皇岛区域涉及的前述3家同业资产,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采取如下整体解决方案:

1、向上市公司注入目前盈利能力较好的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以及未来盈利能力较强的秦皇岛茂业天地;

2、视秦皇岛金源店经营情况,择机整合(含注入及整体出租)至上市公司或者出售/整体出租至第三方。

此外,考虑到秦皇岛茂业百货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往来尚需清理以及秦皇岛茂业天地资产尚属于地产公司秦皇岛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资产,因此向上市公司注入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以及秦皇岛茂业天地时,需先行完成对应往来的清理以及秦皇岛茂业天地资产的整合。

秦皇岛区域前述3家涉及的同业资产整体工作和时间进展安排情况如下:

(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秦皇岛茂业相关资产的处理已形成了相应的方案及工作计划,在相关方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相关方案及工作安排具有可操作性。

三、请公司及控股股东核实并说明,承诺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同业竞争所做的资产清理等具体工作和进展,并明确后续具体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

回复:

(一)承诺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同业竞争所做的资产清理等具体工作和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同业竞争所做的资产清理等具体工作和进展如下:

(二)后续具体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及其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部分同业竞争承诺尚未履行完毕。除商业城及其下属百货零售资产及已经委托给商业城管理位于辽宁省的百货零售资产,重庆解放碑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已未经营百货零售业务承诺诉讼结束后解决(但诉讼一直无进展),辽宁物流有限公司已未经营百货零售业务并已启动经营范围变更程序外,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同业资产还包括本回复“第一题/(一)”所述16家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2020年1月2日,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上16家已委托上市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20年1月2日起至同业竞争已解决之日截止。

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7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及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拟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申请延长原承诺履行期限,将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三年,且仅延期一次,原承诺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延长同业竞争期限后,针对前述16家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秦皇岛茂业百货(含下属门店)、秦皇岛茂业天地和秦皇岛金源店3家的具体解决方案详见本回复“第二题/(一)”,剩余13家的具体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如下: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后,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履行承诺,但由于涉及资产分布广、规模大且经营存在差异,相关同业竞争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后续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及时间作出安排,在相关方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相关方案及时间安排具有可操作性。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58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0年7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及相关解决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俞光华、赵宇光、卢小娟回避表决。

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为继续推动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避免与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及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拟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将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三年,原其他承诺内容不变。有关该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号)。

2020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58号)》。为确保同业竞争问题能在延长期限内有效解决,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和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拟将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及相关解决方案进一步明确,申请延长原承诺履行期限,将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三年,且仅延期一次,原承诺其他内容不变。同时,控股股东茂业商厦和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就后续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及时间作出了相应安排,详情请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茂业商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俞光华、赵宇光、卢小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茂业商业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俞光华、赵宇光、卢小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茂业商业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俞光华、赵宇光、卢小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茂业商业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59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01.11万元(不含本次,也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2019年9月9日至本次交易前经决策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签署的《互联网平台采销协议》、《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茂乐惠小程序平台入驻使用协议》、《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地下车库租赁合同》。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拟与关联方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负责成商控股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的“茂业天地(南区)”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保洁、运行、地面交通和车辆秩序管理等服务。物业服务范围包括“茂业天地(南区)”第28-46层写字间和物业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对第28-46层写字间中,成商控股用于对外出租的第28-44层写字间,由承租户(物业使用人)按照人民币24元/平方米/月(含空调费)标准支付给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前述物业尚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向成商控股提供免费物业服务;就成商控股自用的第45-46层写字间(面积共计3996.52平方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成商控股按人民币19.5元/平方米/月标准支付给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就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承担的公用区域管理发生的公共费用以及对共有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成商控股和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按照各自管理建筑面积占比承担。

物业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共计三年服务期,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成商控股需向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支付的物业服务费用总计约为人民币2,805,557.04元。

2020年7月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与关联方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拟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本次关联交易项下,成商控股将向关联方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支付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805,557.04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是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已拥有多年物业管理服务专业经验,服务水平较高,具备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的总公司为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崇德物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96522651

营业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街12号9F

负责人:赵宇光

主体类型:分公司

总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机动车停车场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2)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总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12918

公司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37层A区

法定代表人:卢小娟

主体类型:独资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从事深圳布吉“茂业城”、新洲路“都市花园”、布吉镇“中兆花园”、“世纪豪庭”、“雍翠华府”、“东方时代广场”、“世界金融中心”的物业管理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在罗湖区鹿丹村管理处的经营范围增加:从事鹿丹村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从事“中兆花园”、“世纪豪庭”、“雍翠华府”龙岗区深惠路“茂业城”住宅小区、福田区莲花西路“香蜜湖豪庭”停车场及罗湖区和平路3009号“和平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在本市设立八家非法人分支机构。从事房屋中介业务。节能、环保工程施工;机电设备、五金器材、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的技术开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限制项目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载货电梯、自动人行道、乘客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的安装与维修(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营)。金属制品、机械设备、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维修;电气安装。

股权结构:茂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崇德物业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四、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约主体

甲方: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成都茂业天地(南区)

坐落位置:成都市东御街19号

建筑面积:149249.09平米

物业类型:商业、办公、酒店

物业分布:地下1-3层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含商场及酒店办公设备区,总面积为24544.81平米,其中停车面积:11499.54平米);地上1-7层为商业(面积为43004.23平米);8-26层为酒店(面积为43735.67平米);地上11、27层为消防避难层及设备用房;地上28-46层为写字间,其中28-44层写字间由甲方出租经营(面积为33967.86平米),第45-46层写字间为甲方自用(面积为3996.52平米)。

(三)委托物业服务范围

1、对甲方出租经营的第28-44层写字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业服务;

2、对甲方自用的第45-46层写字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业服务;

3、对茂业天地(南区)物业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物业服务。

除上述委托乙方管理之外的部分,甲方自行管理地下停车场、1-7层商业部分;1层大堂酒店部分、8-26层酒店由甲方委托经营的酒店管理公司自行管理。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协议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共计三年服务期。

(五)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公共秩序维护费用;电梯使用保养费;办公费用;物业服务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者酬金;物业管理责任险及机器损坏险;法定税费。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1)对乙方接受委托管理的第28-44层写字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承租户(物业使用人)按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人民币24元/平方米/月收取(含空调费);对前述写字间,在甲方尚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免费物业管理。

(2)对乙方接受委托管理的甲方自用的第45-46层写字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

目前甲方自用的45-46层写字间面积为3996.52平方米,乙方按甲方自用写字间建筑面积人民币19.50元/平方米/月收取物业管理费;

甲方以半年为支付周期向乙方缴交物业管理费,在每个缴费周期的第一个月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增值税发票支付当期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分六个周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每期支付费用为467,592.84元(肆拾陆万柒仟伍佰玖拾贰元捌角肆分),合同期内共需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2,805,557.04元(贰佰捌拾万零伍仟伍佰伍拾柒元零肆分)。

(3)对乙方承担的公用区域管理发生的公共费用以及乙方对共有设备设施维护产生的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各自管理建筑面积占比承担。

(4)甲方自行承担自用写字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对乙方接受委托服务的第28-44层写字间产生的水电气费,由承租方(物业使用人)按实际使用的水电气(如有)费交纳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由收款单位出具收款收据。

3、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但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协商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执行。

(六)费用收取

物业服务费以甲方通知承租人接收房屋通知之日起开始计费。按自然月计收。每月5日前缴纳当月物业服务费。第一期的物业管理费的交纳期限在承租人进场装修当日或以前。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的,从其约定。为方便业主交费,物业服务费可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缴交,由甲方或使用人与乙方协商选定支付方式。

(七)其他费用

本大厦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及有线电视等单位向甲方直接收取有关费用的,对乙方受委托服务区域(甲方自用写字间区域除外)产生的水电气费,由乙方按最终收费单位收费单价向甲方缴纳,由甲方统一向最终收取单位缴纳;甲方在物业服务合同存续期内,免费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用房。

(八)为大厦业主服务的非公摊部分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等所有权及经营归建设单位所有。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各自承担;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3、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本合同条款之规定按时交纳各项费用,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无故拖欠应交费用,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超过交纳期限,每天计收未交款项总和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交清欠款日止;如所交金额不足够同时支付拖欠费用及违约金的,将累计计收违约金。

(2)经书面通知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纳,通过法律手段追索。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十)其余有关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条款详见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为专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的公司,具有多年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其总公司崇德物业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能够满足“茂业天地(南区)”物业的服务管理要求,可为公司及物业其他使用人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卢小娟、赵宇光、俞光华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曾志刚、廖南钢、田跃事前审查,认为: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具有多年物业服务管理经验,能够满足“茂业天地”物业的服务管理要求,可为公司及物业其他使用人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本次物业服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60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4,701.11万元(不含本次,也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2019年9月9日至本次交易前经决策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签署的《互联网平台采销协议》、《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茂乐惠小程序平台入驻使用协议》、《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地下车库租赁合同》。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拟与关联方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签署《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将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的“茂业天地”负二楼和负三楼的地下停车场出租给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经营管理,该地下停车场可用车位共计241个,租金为每年1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租金合计300万元。

2020年7月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与关联方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签署《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承包经营合同”)。

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共计3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是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的总公司为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崇德物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96522651

营业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街12号9F

负责人:赵宇光

主体类型:分公司

总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机动车停车场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2)崇德物业总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12918

公司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37层A区

法定代表人:卢小娟

主体类型:独资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从事深圳布吉“茂业城”、新洲路“都市花园”、布吉镇“中兆花园”、“世纪豪庭”、“雍翠华府”、“东方时代广场”、“世界金融中心”的物业管理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在罗湖区鹿丹村管理处的经营范围增加:从事鹿丹村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从事“中兆花园”、“世纪豪庭”、“雍翠华府”龙岗区深惠路“茂业城”住宅小区、福田区莲花西路“香蜜湖豪庭”停车场及罗湖区和平路3009号“和平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在本市设立八家非法人分支机构。从事房屋中介业务。节能、环保工程施工;机电设备、五金器材、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的技术开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及配套生活设施服务、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限制项目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载货电梯、自动人行道、乘客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的安装与维修(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营)。金属制品、机械设备、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维修;电气安装。

股权结构:茂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崇德物业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四、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约主体

甲方: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茂业天地停车场出租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外经营停车场业务,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乙方经营停车场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停车场经营、维护(单项10000元以内的小修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单项10000元以上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承担)、管理、税金等费用。

(三)租赁期限自2020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

(四)成都茂业天地停车场每年租金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由乙方以年度为支付周期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甲方根据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因酒店及百货经营需要,经甲方公司批复的停车费减免政策,乙方须配合执行。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集中精力发展主业,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卢小娟、赵宇光、俞光华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曾志刚、廖南钢、田跃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集中精力发展主业,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6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3日

至2020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请自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 14:00一18:00到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 系 人:叶静、谢庆 联系电话:028-86665088

传 真: 028-86652529 邮政编码:61001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