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5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浩源”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根据审核意见关注的事项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主要原因为你公司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5.31亿元的可回收性难以判断,而且你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1. 你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会计处理、坏账计提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对于资金占用的具体会计处理为,(1)被占用资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借记“应收利息”,贷记“财务费用”,(3)收回借款及利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2、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5.31亿元,阿克苏盛威公司对此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作了还款保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充分考虑了关联方当前状况及未来经营状况,我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金借款预期未来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较低,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会计处理、坏账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截止目前阿克苏盛威公司还款履行情况:2020年5月27日,公司收到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还款1,000.00万元;阿克苏盛威公司关联方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签订合同,目前正在实施财务审计,与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合同,对公司悦湖山居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同时联系了地产公司新疆铭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南郑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土地项目进行考察。

2. 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费”501万元,请说明具体的计算过程及确认依据,说明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计提利息是否符合“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条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回复:

1、计算过程及确认依据

(1)计算过程:

(2)确认依据

公司根据与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阿克苏盛威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以及资金占用的金额和天数计算利息费用。

2、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相关条件

2019年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公司提供借款53,710.00万元,当期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57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29日阿克苏盛威公司欠付公司借款本金53,140.00万元及利息770.53万元,阿克苏盛威公司对此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作了还款保证。

2020年5月27日,公司收到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1,000.00万元;阿克苏盛威公司关联方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已经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正在对土地项目进行评估。截至目前阿克苏盛威公司已联系新疆铭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南郑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土地项目进行了考察,公司正在积极督促阿克苏盛威公司及关联方处置相关资产及时归还借款。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阿克苏盛威公司能够通过处置以其作为还款保证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偿还上述全部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即公司应收上述全部本金及相关利息其“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说明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资金占用等方面拟实施的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预期整改效果,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回复:

(一)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的落实

1. 加强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管理,从业务部门源头抓起,财务部门在执行中严格审核把关,并加强复核与内部监督。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执行

2.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制度进行落实:

(1)建立大额资金往来内审部门报备制度,确保每月一次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2)建立关联方资金支付防火墙制度,在法定决策程序及手续不齐备的情况下,禁止对关联方支付任何资金;(3)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告知董事会秘书,督促经营层严格按《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履行审批程序,调动使用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责任人:审计部部长、财务总监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执行

3. 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监督,设立直通内审部门和监事会的举报渠道,形成监督压力,降低相关人员逾越内控的冲动。

整改责任人:审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4. 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控体系流程,并强化执行。

整改责任人:公司全体高管

5.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制订定期学习计划并纳入考评,组织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公司全体高管

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执行。

(二)预期整改效果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强化了付款、关联交易、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并有效落实,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自查,公司的目前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4.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公司年审会计师回复:

1、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立案调查

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1)了解与立案调查事项相关情况;

(2)获取并核对调查通知书,检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3)就该调查事项与公司的治理层、管理层主要成员进行沟通;并协助公司及时向新疆证监局进行汇报。

2、关于控股股东借款本息的可收回性

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1)向治理层、管理层主要成员进行了现场沟通,详细了解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

(2)检查了借款合同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他相关记录,包括借款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付款回单和银行对账单;

(3)向阿克苏盛威公司执行了函证或走访程序;

(4)向相关银行执行了函证程序;

(5)获取了阿克苏盛威公司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作为对应付公司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的还款保证的相关合同文件。

5.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专项说明中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并说明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如提供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解释不可行的原因;

公司年审会计师回复:

1、保留事项

(1)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4月13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调查结论,我们也无法确定相关调查结论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关于控股股东借款本息的可收回性

2019年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公司提供借款53,710.00万元,当期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57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29日阿克苏盛威公司欠付新疆浩源公司借款本金53,140.00万元及相关利息,阿克苏盛威公司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作了还款保证。

2019年公司对上述关联方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进行了会计核算处理。由于在审计过程中,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阿克苏盛威公司能够通过处置以其作为还款保证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偿还上述全部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即公司应收上述全部本金及相关利息其“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是否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我们无法作出合理判断。

2、强调事项段

2019年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友邦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形成资金占用6,007.51万元,公司按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实际天数计提利息35.57万元。

2019年公司对上述关联方占款及相关利息进行了会计核算处理。2020年3月5日,新疆友邦公司偿还了上述资金占用本金及相关利息。

6.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公司年审会计师回复:

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1、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关于新疆证监局对新疆浩源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4月13日,新疆浩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2020年4月29日,新疆浩源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相关调查结论对新疆浩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关于控股股东借款本息的可收回性

2019年新疆浩源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公司提供借款53,710.00万元,当期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57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29日阿克苏盛威公司欠付新疆浩源公司借款本金53,140.00万元及相关利息,阿克苏盛威公司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作了还款保证。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本金及相关利息的可收回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3)不具有广泛性的说明

1)不具有广泛性的说明

假设新疆浩源公司剩余欠款全部收回则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存在影响。假设新疆浩源公司剩余欠款全部无法收回,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将会导致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2,636.26万元,利润总额为-44,388.50万元;净利润减少52,636.26万元,净利润为-45,654.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5,62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52,636.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4,897.52万元;公司2019年将会出现重大亏损,但不会出现资不抵债情形。如出现上述情况将对浩源的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该影响仅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净利润科目,不涉及广泛影响。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并未受到关联方借款的影响,因此关联方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2)公司的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

资产状况

从上述表中可以看到,公司资产良好,没有付息债务,且不存在债务违约行为。公司的资产基本是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财务状况良好。

②偿债能力

从上述表中可以看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而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2019年现金比率较低主要系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导致。

③盈利能力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有所上升但各项指标都有所下降,主要系高毛利业务入户安装收入有所下降,近年来阿克苏城市建设基本完成,商品房保有量基本充足,2019年度新建商品房较少,导致入户安装收入下降。公司近年来盈利能力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是阿克苏市最大的天然气运营商,随着城市的发展公司的车用气和民用气供气规模也在持续增加,因此业绩也会有所增长。

④现金流分析

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数,主要系关联方借款导致现金净流出59,147.51,剔除关联方借款金额59,147.51(包括提供借款53,140.00万元和提供担保被划扣6,007.51万元)影响后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71.1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270.68万元。公司近两年没有大型投资支出,正常经营活动足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持续带来现金净流入。

2020年5月27日,公司收到阿克苏盛威公司归还1,0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1日,阿克苏盛威公司尚欠公司52,140.00万元。阿克苏盛威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正在对土地项目进行评估,目前阿克苏盛威公司已联系有意向股买的房产地开发公司对土地项目进行了考察,公司正在积极督促阿克苏盛威公司及关联方处置相关资产及时归还借款。

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主要是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阿克苏盛威公司能够通过处置以其作为还款保证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偿还上述全部欠付本金及相关利息,即新疆浩源公司应收上述全部本金及相关利息其“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无法判断阿克苏盛威公司是否会如期偿还全部借款,或只能偿还一部分。因对阿克苏盛威公司能否如期偿还存在疑问才发表保留意见。

2、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1)关于新疆证监局对新疆浩源立案调查

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1)了解与立案调查事项相关情况;

2)获取并核对调查通知书,检查新疆浩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3)就该调查事项与新疆浩源公司的治理层、管理层主要成员进行沟通;并协助新疆浩源公司及时向新疆证监局进行汇报。

(2)关于控股股东借款本息的可收回性

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

1)向治理层、管理层主要成员进行了现场沟通,详细了解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

2)检查了借款合同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他相关记录,包括借款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付款回单和银行对账单;

3)向阿克苏盛威公司执行了函证或走访程序;

4)向相关银行执行了函证程序;

5)获取了阿克苏盛威公司以其名下的股权和土地使用权作为对应付新疆浩源公司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的还款保证的相关合同文件。

会计师认为,从公司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现金流分析后认为阿克苏盛威借款仅影响公司上述净资产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充分、恰当,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3、强调事项

2019年3月28日新疆浩源公司为关联方新疆友邦公司的采购交易出具了《履约担保函》,因新疆友邦公司2019年5月27日未能兑付其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新疆浩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被法院扣划银行存款6,007.5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资金占用形成其他应收款余额6,043.08万元(其中应收利息余额35.57万元)。2020年3月5日,新疆友邦公司归还上述资金6,007.51万元,并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相关利息79.85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将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新疆浩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出说明。

综上所述,会计师认为对新疆浩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充分恰当,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亿元,净利率为13.52%,净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41个百分点。同时,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率(以下简称“扣非净利率”)分别为11.67%、13.73%、22.06%和4.35%。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1. 结合市场环境、产品售价、成本费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变动情况,分析你公司2019年度净利率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营业成本较同期增幅较大。营业成本较同期增长33.83%,主要系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随着全国性天然气等资源价格改革逐步推进,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使天然气采购成本上升,本报告期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1.2227元/立方米,单方气采购价格较同期增长10.9%。

2、期间费用增加。主要系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幅较大。管理费用较同期增加997.39万元,增长41.34%,系职工薪酬、房租水电费、差旅费增加所致,主要系(1)母公司职工薪酬增加424.52万元,2019年母公司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年终奖572.8万元。(2)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晗”)及其子公司大多是在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在2019年人员逐步到位、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因而职工薪酬、房租水电费、差旅费等在2019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职工薪酬增加182.93万元,增长60.49%,房租水电费增加179.96万元,增长93.62%,差旅费增加110.09万元,增长115.55%。

3、研发费用较同期增加283.92万元,增长161.66%,系控股孙公司杭州特盈合并期间不同所致。上海源晗子公司杭州特盈2018年10月纳入合并范围,纳入合并的数据为10-12月份的数据,而2019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是全年的数据。

2. 你公司扣非净利率季节间波动性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历史业绩季节变动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1、扣非净利率季节间波动性较大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天然气行业季节性销售变化与居民采购价格的调整。如回复二、(1)中所述,居民用气价格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执行后,居民用气成本大幅增加,尤其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表现尤为突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天然气采暖期,这两个阶段居民壁挂炉和民用采暖锅炉开始大量使用天然气供暖,民用气销售价格低、用气量大,采购价格存在季节性波动,在冬季用气高峰期价格高于淡季价格,分季度天然气采购价格及成本详见下表。

分季度采购价格及成本对比表

(2)期间费用增加。①本报告期母公司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在12月计提年终奖572.8万元,导致四季度期间费用增加。②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特盈从2018年10月起纳入合并报表。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及其子公司大多是在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在2019年人员逐步到位、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导致期间费用也在不断增加。

2、与公司历史业绩及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同期对比选最近三年数据对比,同行业选取与本公司同属于新疆南疆地区的上市公司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进行对比,数据具有相对可比性,详见以下图表。

公司同期及同行业扣非净利率对比图表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公司2017年、2018年以及新疆火炬2019年的扣非净利润

趋势相同,而本报告期因市场采购价格调整、成本费用增加、合并范围变化等原因导致扣非净利润明显下降,使得第一季度、第四季度与同期及同行业不具有可比性。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均为新增客户。其中,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既是你公司前五大客户,也是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1. 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市场开发、客户管理等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补充近三年你公司与其销售额、销售款项结算情况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

公司回复:

1、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母公司拓展市场及客户自身业务量变化,在母公司业务区域范围内有三个单位进入了前五大客户。①柯坪县瑞鑫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一,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销售部门为拓展周边市场,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同行业价格的模式积极与周边客户沟通洽谈,争取到柯坪县瑞鑫能源有限公司大部分的天然气需求量;②阿克苏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为工业用气,用气量增加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③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系天然气供热企业,因该公司2019年供热能力增加,供热范围扩大,导致天然气使用量增加。

(2)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有两个客户进入到前五大客户范围。杭州特盈成立于2015年12月,2018年10月经上海源晗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批准,上海源晗以735万元收购了杭州特盈55.5%股份,杭州特盈从2018年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18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是10-12月三个月的数据,2019年杭州特盈纳入合并范围的数据为1-12月的数据,因此杭州特盈大客户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2019年被纳入公司前五大客户。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前五大客户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近三年公司与前五大客户销售额、销售款项结算情况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列4=列1+列2(2017年、2018年、2019年小计数)-列3(2017年、2018年、2019年小计数)

上述客户中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柯坪县瑞鑫能源有限公司、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2017年不存在业务往来情况。

客户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销售额与结算款不匹配的原因是杭州特盈的主营是小空分设备业务,为非标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业务周期较长,根据空分型号从3个月-2年不等,财务上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同时一般会在合同签署后收取一定的预收款,因此合同前期结算款会大于销售额,后期销售额会大于结算款,杭州特盈于2018年8月与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签订《阿坝侨源气体DON-2500-5000订货合同》价款为698万元,于2018年11月签订《KDON-2500-5000型成套空分设备订货合同》价款为1437.5万元,上述合同均在下半年或者年末签署,2018年的完工进度较低,确认的收入较少,上述两个合同均在2019年完工,2019年完工进度较高,确认的收入较多,由于合同签署时即会收取预收款,因此2018年结算款较销售额高。

2. 请你公司详细介绍与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业务往来的具体内容,说明同时对两家公司开展采购和销售是否存在合理性及商业实质。

公司回复:

(1)经核实与公司业务往来、采购和销售、合理性及商业实质的情况说明:

其中客户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从孙公司杭州特盈购置三套KDON-2500/5000空分设备及一套离心式无油空气压缩机(合同号2018-08-01-01,2018-11-05-01及其补充协议),合同金额分别为698万元、1437.5万元,本期杭州特盈确认销售收入为16,949,860.25元。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购置的设备用于生产、销售氧气、氮气、氩气、医用氧(液态氧、气态氧)、食品添加剂(氮气)等,产品主要用于环保、电子、医药、光伏、军事、冶金等领域,因此开展的销售业务存在合理性及商业实质。

其中客户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从孙公司杭州特盈购置一套KDO-1500Y型空分设备(合同号2018-08-10-01),合同金额950万元,本期杭州特盈确认销售收入为8,274,336.30元。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购置空分设备用于生产、销售液氧、液氮、氧气、氮气、乙炔、丙烷等,因此开展的销售业务存在合理性及商业实质。

(2)经核实五大供应商情况,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中没有“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及“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填列的前五大供应商包括“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及“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为填写失误造成。为此,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对错误内容进行了更正,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前五大供应商更正为:

3. 你公司与前三大客户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柯坪县瑞鑫能源有限公司、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的年度销售额分别为1,695万元、1,132万元、8,27万元。根据公开工商信息显示,三家公司的实缴资本分别为6,468万元、0万元、200万元,社保参保人数分别为9人、0人、0人。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客户的经营范围、业务资质、业务及人员规模是否与你公司的销售规模匹配。

公司回复:

1、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气体”)成立于2011年9月,2014年12月投产;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侨源气体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氧气、氮气、氩气、医用氧(液态氧、气态氧)、食品添加剂(氮气)等,产品主要用于环保、电子、医药、光伏、军事、冶金等领域。公司位于汶川县漩口镇,国道213线、都汶高速侧,投资3.5亿元建成一条1300TPD液态空分生产线。年产高品质液态氧36万立方米、高纯度液态氮16万立方米、高纯度液态氩3.6万立方米、年产30万方高纯氧,根据业务性质需要采购一定的空分设备。而杭州特盈的主营业务为空分设备的设计及销售,尤其是小空分设备业务在业内具有较强的实力,因此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与杭州特盈之间的购销业务较为匹配。

2、柯坪县瑞鑫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经营范围为:加气站、加油站、LNG站、充电站、CNG母站、天然气(CNG/LNG)的批发、零售等。拥有加气站一座,处于高速公路路口,且相比周边加气站价格较低,具有位置和价格上的双重优势,日最高销售量能达到6万方,2019年在本公司年购气量741.42万方,购气金额1,132万元。公开的工商信息显示社保参保人数为0人,属于该公司未对工商信息做更新,经查实际社保参保人数为17人。因此柯坪县瑞鑫能源有限公司与我公司销售规模相匹配。

3、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水凯达”)成立于2018年5月,经营范围为;液氧、液氮、氧气、氮气的销售;乙炔、丙烷、氩气、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碳的零售。公司位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主要为泸水保山地区的7家硅厂和保山地区充装站供气,以及大理、临沧周边市场零售。全年生产销售10个月,销售液氧约14000吨。2018年8月,经过商务谈判,和杭州特盈签订了KDO-1500Y成套空分设备采购合同,2019年10月完工,泸水市凯达气体有限公司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社保参人数为0,2020年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员工的社保中。泸水凯达为气体公司,杭州特盈为空分设备的设计销售商,双方为成套设备供销关系,双方的业务匹配。

四、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5,718万元,同比增加19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手方名称、预付金额、股权关系、交易内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同时,结合行业惯例、商业实质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必要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变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回复:

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上表中对预付款单位的采购主要系预付天然气采购款、入户安装材料等货款。2019年末新疆浩源公司预付款项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预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采购天然气款较大幅度增加所致。2018年末预付余额为 3,208,875.75元,2019年期末余额增加到36,831,431.79元,新疆浩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主要系采购零散气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结算,应于当月25日前将次月天然气采购量所需的货款预先支付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浩源公司2018年开始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采购零散气,因此双方并未严格按照上述合同条款执行;随着2019年用气量的增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则要求新疆浩源公司按照上述条款执行,需预付一个月的用气量款项,导致2019年末的预付天然气款大幅增加。

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公司与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公开网站查询供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关注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取得并检查对应项目的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等资料,与银行资金流水进行核对;

4、对2019年全年采购金额及预付款余额进行函证;

5、取得并检查期后结算单据及材料入库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变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4,406万元,主要为你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浩源大厦30层和31层的预付购房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该笔预付款的账龄、交易的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并说明向关联方预付大额购房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变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年审会计师回复:

1、截至2019年期末预付款的账龄、交易的进展情况

(1)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御邸世家商业小区住宅于2019年底已经全部完工并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交付房产,由于需要后期装修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将其转到在建工程中进行核算。

(2)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浩源大厦由于2019年市政工程六馆一星项目所在地市政道路改扩建,浩源大厦项目无法施工,公司预计于2020年4月底开工续建,于2020年9月达到可交付条件,于2021年末完成不动产登记证。

2、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关联交易》的议案,新疆浩源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了满足在新疆区域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人员集中办公及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拟向新疆东悦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御邸世家商业小区住宅9#楼一层101号房和9#楼二层201号房,合计价款594.28万元;向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浩源大厦30层和31层,合计价款4,357.56万元,新疆浩源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上述房产共预付价款5,000.00万元(包括相关税费等支出)。

3、会计师核查程序:

(1)通过访谈管理层和检查相关程序文件,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公司采购和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了房屋购买合同、付款审批单和银行支付记录等相关文件;

(3)向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了函证程序。

经核查,新疆浩源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了满足在新疆区域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人员集中办公及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向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房产,并向其预付购房款符合行业惯例。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市政工程六馆一星项目所在地市政道路改扩建导致浩源大厦项目无法施工,未能如期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交付房产。我们认为,新疆浩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浩源大厦30层和31层的预付购房款符合房地产交易的行业惯例,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变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为1,626万元,同比增加64%。请你公司结合管理人员数量变动、薪资调整、高管奖金计提等情况说明职工薪酬大幅增加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你公司的薪酬政策规定。

公司回复:

1、母公司职工薪酬增加424.52万元,其中,2019年母公司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根据《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试行)及《员工年终奖计提及分配办法》计提并发放年终奖572.8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及其子公司大多是在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在2019年人员逐步到位、各项工作逐步开展,2019年上海源晗及其子公司共86人,较同期增长32.3%。另外,上海源晗子公司杭州特盈2018年10月纳入合并范围,纳入合并的数据为10-12月份的数据,而2019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是全年的数据,因而上海源晗职工薪酬在2019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较同期增加182.93万元,增长60.49%。

七、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利息收入1,756万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请列表说明相关利息收入的形成原因、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涉及投资理财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你公司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利息收入主要为资金拆借利息、协议定期存款利息及活期存款利息,不涉及投资理财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利息收入(不含税)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八、报告期内,你公司入户安装收入3,664万元,较上年下降26.55%;民用户安装6,018户,较上年下降40.22%。请你公司结合入户安装的业务数据、定价情况说明相关收入下降的原因、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

公司回复:

1、民用户户数下降的原因。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开发速度放缓,区域内市场容量有限,购房需求下降等原因导致入户安装量逐年下降,根据近三年情况看民用户安装每年将会维持在一万户左右,下降趋势不具有持续性。具体见下表:

2015-2019民用户安装量对比

2、入户安装收入下降的原因。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仍是民用户安装量的下降所致。收入下降幅度小于民用户安装量下降幅度的主要原因系户均单价上升所致。民用户安装价格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委托设计踏勘现场,依据设计图纸参照工程所在地所适用的最新单位估价表出具工程预算;公服入户安装价格是根据公服工程的大小及实地勘察情况确定,因而民用和公服安装单价均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19年入户安装平均单价较同期长22.86%,因此在安装量下降40.22%的情况下,收入下降了26.55%。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