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4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