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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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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投资”)持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股份比例将从13.37%减少至12.07%,中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树根合计持有浙江鼎力股份比例将从60.86%减少至59.56%。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鼎投资发来的《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5日进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股份总数由346,775,408股增加至485,485,571股。上述减持比例分别根据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得,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中鼎投资一致行动人许树根未发生权益变动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4、中鼎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5日进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股份总数由346,775,408股增加至485,485,571股。上述减持比例分别根据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得;

2、中鼎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中鼎投资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履行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及2020年6月9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鼎投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20年6月9日),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投资”)持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1,388,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鼎投资的《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中鼎投资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799,5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中鼎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