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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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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2年的期间,封闭期到期日为2年后对应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年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2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2至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