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63天)B款理财计划(产品代码:99063)
● 委托理财期限:6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履行了内部审议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投资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63天)B款理财计划(产品代码:99063)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63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3.15%
产品认购日期:2020年7月7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7月7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8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63天)B款理财计划(产品代码:99063)。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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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百万元)
■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03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
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43%,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1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5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1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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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0-082 转债代码:113544 转债简称:桃李转债 转股代码:191544 转股简称:桃李转股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实时赎回(最长持有不超过36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50万股,发行价格为92.59元,募集资金总额115,737.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233.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50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5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20〕1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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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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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横林支行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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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机构,代码为:601998。受托方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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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且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购买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翔投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能翔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获得的股份,该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表中吴学愚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
截至公告披露日,能翔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能翔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56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红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持本公司股份19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红明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收到夏红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夏红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夏红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获悉夏红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夏红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来源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为持股的30%,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2月28日上市流通。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夏红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红明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其中限售股14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48,000股。夏红明先生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夏红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夏红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股票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夏红明先生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未实施。夏红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夏红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公司董事长杨海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董事长杨海洲先生因个人财务安排,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0股。
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杨海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杨海洲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49,23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34%。截止本公告日,杨海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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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杨海洲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2、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876,169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04,448,671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均为2,304,448,671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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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杨海洲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截止本公告日,杨海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杨海洲先生严格遵守了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三)杨海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杨海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9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4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永强”)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4日、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公司和河南永强(以下合称“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南永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253371685376,截止2020年7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河南永强在接受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注资后,须将该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主要为:
1、河南永强接受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注资后,若有将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的,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且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2、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建红、包晓磊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上月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支出清单。
6、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同时按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目前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出具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一、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2020年1月8日认购的5,0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518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于2020年7月8日到期。目前,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925,000.00元。
二、本次到期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认购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518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品成立日(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1月8日,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赎回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认购了光大银行杭州分行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六期产品6。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月14日,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14日(详见公司2020-005号公告)。
2、2020年4月2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495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495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2020年4月30日,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13日(详见公司2020-029号公告)。
3、2020年6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认购了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4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收益起计日:2020年06月15日,到期日:2020年09月11日(详见公司2020-036号公告)。
4、2020年7月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认购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产品到期日: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90天(详见公司2020-038号公告)。
四、备查文件
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4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上述股东于2020年7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新、北京国投、上海国投持有公司股份37,417,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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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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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新、北京国投、上海国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是华明装备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新、北京国投、上海国投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将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国投创新、北京国投、上海国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