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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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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证券从业”等含义参照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国联安增瑞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证券从业”等含义参照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国联安增裕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证券从业”等含义参照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一03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创众银”)、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云诺”)和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客”)的股份减持计划,详情请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一、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6,952,6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3,905,2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遵守以下规定: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转让方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截止2020年7月7日,因股份减持数量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中规定的限额,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发送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函。相关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

(1)因宁波赛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东北证券对宁波赛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截止公告日,宁波赛客被动减持股份8,091,600股。

(2)减持期内,宁波赛客被司法扣划3,891,050股股份,其中1,945,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处置。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未来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通知函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新内需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新增部分销售

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天基金、陆金所、蚂蚁基金、嘉实财富(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简称:海富通新内需混合C,代码:002172)的销售机构,并于2020年7月10日起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0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7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汇成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汇成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0年7月10日起参加汇成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0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7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汇成基金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汇成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汇成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汇成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汇成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汇成基金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汇成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hc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3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只分配、不转增,即以2019年末总股本654,021,537股(含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30,804,307.4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44,713股,公司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643,976,824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按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643,976,824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在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3119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643,976,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3119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2807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311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623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31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止2020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董秘办

2、咨询电话:0635-3264069

3、传真电话:0635-3264069

4、联 系 人:付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7日下午15: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于2020年7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7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63。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建设项目尚需当地政府环保、工商审批;项目存在调整、延期,达产进度不确定等风险;

2、由于生猪价格波动风险,项目投产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拟在江苏、安徽、广西、河北、山东等省份建设生猪养殖项目及配套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建设的项目包括建造(含改造)西式母猪场12个,公猪站2个,育肥场(培育场)12个,合计26个项目。项目实施地均为公司规划中的资源优势区域和重点养殖发展区域,项目总投资238,542万元,其中包含母猪场固定资产投资159,480万元,配套公猪站投资2,640万元、配套育肥场(培育场)投资76,422万元。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形成12.42万头母猪产能,年出栏约310.5万头生猪的生产能力。项目拟分期进行,建设资金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扶贫资金或其它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

2、审议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额与天邦股份南京运营中心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6月12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投资额累计计算后,超过公司净资产50%,因此本次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各项目最终成立的公司名称、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投资建设规划

新建猪场项目的建设周期为0.5-2年,新建猪场项目竣工之后0.5-1年内可达产。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详见附件。

3、项目备案及环评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现代化生猪养殖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立项、环评、用地等手续正在申办中,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土地使用权购买或租赁、环保批复取得的时间来安排开工建设。

4、项目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需市场监督、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如因客观因素需要对项目实施地点或者项目规模等进行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进行项目调整审批,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额。

三、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1、发展规模化养殖是建设现代畜牧业的必由之路

随着我国政策引导与养殖效率的要求,我国正推动畜牧业的转型升级,从传统养殖方式向规模化、生态环保、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增加行业集中度。本次投资项目响应了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养殖”的发展要求,符合畜牧业发展趋势。

2、有利于公司抓住本轮上升周期,提高市场份额,获取市场竞争优势

近年来,国内生猪养殖巨头均持续进行扩产能、降成本、增效率、信息化、强整合。公司需要把握生猪产业发展的黄金周期,及时布局、加大投资、提升生猪养殖效率、快速提高市场份额。本次投资项目涉及多个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新增产能约310.5万头出栏生猪,从而进一步提高规模效应,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结合生猪养殖行业的周期性情况、公司的经营数据等,公司谨慎预测每头母猪年出栏生猪25头,出栏生猪平均利润为300元/头,本次规划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实现利润93,150万元。

本次规划建设的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将为当地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带动当地就业机会,促进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

五、风险提示

(一)系统性风险

1、疫病风险

疫病是畜禽养殖行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旦发生疫情,生产、销售都将受到影响。面对自2018年以来爆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物安全防疫制度,从上游原料、饲料加工、运输车辆、洗消设置、母猪场育肥场等全方位入手,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染途径。

2、生猪和猪肉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受行业周期性供需波动影响,将面临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带来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风险,进而造成业绩下滑或亏损的可能。

3、原材料价格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极易受气候、农民种植偏好、农业总收成及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对产品的单位成本、销售价格、毛利率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

4、自然灾害风险

畜禽养殖容易受干旱、水灾、地震、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旦公司生产基地及其周边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将可能造成公司养殖场、相关设施或设备的损坏,生猪存栏或出栏数的大量减少,进而造成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投资风险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需市场监督、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2、如果市场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环保及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升级、养殖技术变革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意外因素都可能对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项目具体投产后效益及达产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规划建设的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项目达产和产生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新建项目的经济性再评估、再优化,从源头上压缩资本开支规模,优化投资流向和结构。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附件:《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规划表》

备注:项目母猪场投资均为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不包含生物资产投资。结合市场行情、公司的经营数据,下表中计算的主要预测指标包括:MSY(每年每头母猪出栏生猪头数)25,每头栏生猪平均利润300元。

1 SPF( Specific Pathogen Free,SPF) 动物,即无特定病原体动物,是指除清洁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外,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学实验干扰大的病原的实验动物。)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2020年7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提案为:

1、《关于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

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B座11楼;

邮编:200233;

传真号码:021-5448452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戴璐

电话:021-54484578

传真:021-54484520

会议地址:公司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

电子邮箱:dail@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提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7月15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