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小艺女士持有公司25,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董事瞿李平先生持有公司2,35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9,392,000股的登记手续,同时由于“科森转债”持续转股,截至2020年7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公司总股本为475,039,583股。前述减持主体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所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徐小艺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瞿李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8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瞿李平先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徐小艺女士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0日、2020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05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徐小艺女士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达1,2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后,徐小艺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9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瞿李平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瞿李平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后,瞿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徐小艺女士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瞿李平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系徐小艺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后决定,属于其个人决策行为。徐小艺女士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7/9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向雪梅女士持有公司3,1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9,392,000股的登记手续,同时由于“科森转债”持续转股,截至2020年7月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公司总股本为475,039,583股。前述减持主体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所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向雪梅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8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使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使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7月7日,向雪梅女士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向雪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减持后向雪梅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2,7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向雪梅女士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剩余期间内,向雪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7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0年7月8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13日起,上海银行开始销售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基金代码:009714)。投资者可在该基金的认购期内到上海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6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41号)准予注册,原定募集期限为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调整为2020年7月13日一天。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本公司决定,若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申请金额计,不含募集期利息)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时,本公司将按募集规模上限300亿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通过本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加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渤海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7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渤海证券认购、申购(包括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渤海证券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渤海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认购、申购(包括定投)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暂不设截止时间,具体以渤海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渤海证券认购、申购(包含定投),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且固定费用不打折。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渤海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渤海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20-05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财务总监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何天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公司”)人民币普通股823,43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73,20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234 股),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1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0年6月11日-7月7日,何天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8.24元-33.10元,减持金额为4,516,700元,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何天奎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677,435股,占公司总股本665,814,478股的 0.1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27,20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0,234 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7/9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信泽3号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7月14日- 2020年10月12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安全性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中低风险,流动性好。
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等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情况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申购中信建投基金-信泽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包括: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央票、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包括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公司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可交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公开挂牌的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投资劣后级)、资产支持票据(不投资劣后级);以及上述债券的永续品种。存款类资产: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类资产:包括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基金类资产: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及公募债券基金(前述公募基金包括资产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
(三)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的“中信建投基金-信泽3号资产管理计划”,中低风险,期限较短,对公司现金流动性影响较小。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受托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97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08,324,365.77元的比例为27.6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4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
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合计持有股份129,050,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55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04,50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445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24,548,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102%。
3、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12,236,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24,547,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23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0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549,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2%。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99,202,29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61%。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控股”)的通知,智大控股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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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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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份质押的质权方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投控”),系智大控股拟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意向收购方。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叶秀冬女士与新余投控于2020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本次质押是为担保新余投控(或有)诚意金本金以及利息的返还义务,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的。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7月8日,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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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生命人寿大厦十九层1908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D4栋802
法定代表人:叶洪孝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材、保温隔热材料、环保设备、计算机、电子的销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物产品、医药的销售。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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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智大控股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原始取得的成本计量,未按照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出现负债总额大于资产总额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7月8日,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86,952,399股,占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所持股份比例为71.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5%,对应融资余额为63,630.57万元。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由于智大控股本次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上述质押股份数未包含智大控股质押给新余投控的质押股数。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智大控股为了顺利推进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前期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及关联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自身的资金需求,因股市行情波动进行了多次补充质押、展期及新增质押融资等,形成了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
最近一年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目前,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其他融资及其他相关安排。除已披露的薪酬及分红、为公司融资无偿提供担保等,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其他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亦不存在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目前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截至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等。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解质申请表
2、证券质押合同
3、证券质押登记申请受理回执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