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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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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34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8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6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书面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0-047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5宜华01”、“15宜华02”公司债券

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宜华01”、“15宜华02”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7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6项议案,审议结果为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69 转债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0年7月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游苑逸(Yuanyi You)、梁燕、高学敏、王桂华和杨庆英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1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人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0.1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计126名,3人离职不再具有激励资格)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8069 转债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0年7月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开宇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1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人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0.1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计126名,3人离职不再具有激励资格)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8069 转债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76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098%;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0年07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公告宣传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5月16日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披露了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19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4.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19年7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126人,授予148.62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六)2020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5月21日首次授予154.48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0年7月14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其他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三、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根据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7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98%。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3名已离职人员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23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计126名,3人离职不再具有激励资格)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七、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出具了本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对象及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69 转债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公告宣传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5月16日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披露了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19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4.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19年7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126人,授予148.62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六)2020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1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人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0.1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注:上表中“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指截至2020年7月7日收盘,公司总股本。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数量需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价格

10.18元/股,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价格需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指截至2020年7月7日收盘公司各类股份情况,原2名离职对象持有的1.45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回购注销完成。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1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同意公司将对上述1人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0.1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有效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股票数量、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九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九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富和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九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950元人民币,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2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7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0年7月13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博时证保份额净值大于等于1.5000元时,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份额(代码:160516,场内简称:博时证保,基础份额)、博时证保A份额(代码:160225,场内简称:证保A级)、博时证保B份额(代码:160226,场内简称:证保B级)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上涨,截至2020年7月8日,博时证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0,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博时证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证保B级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证保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证保B级份额和博时证保份额,证保B级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证保B级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证保B级份额和博时证保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博时证保份额、证保A级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0元,博时证保份额、证保A级份额数将相应调整,即份额折算前持有人持有的博时证保份额、博时证保A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博时证保份额、博时证保A份额的资产净值相等。

三、由于证保A级、证保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保A级、证保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博时证保的净值可能已高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博时证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博时证保份额、博时证保A级份额、博时证保B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保A级与证保B级的上市交易和博时证保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20年3月25日起暂停博时证保份额的场内分拆业务及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

四、本基金将于2020年8月7日正式转型为“博时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敬请投资者留意。转型后,博时证券保险指数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将分别自动转换成博时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配对转换等机制。投资标的指数由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变更为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其他详细情况请见基金管理人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五、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使用上海银联提供的

光大银行通道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7月9日起对投资者暂停使用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以下简称“上海银联”)提供的光大银行借记卡鉴权和支付通道办理网上开户、网上支付和相关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影响的投资者

使用光大银行借记卡通过上海银联提供的借记卡鉴权和支付通道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以下简称为“受影响的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二、受影响的业务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将暂停使用受影响的交易账户办理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交易以及使用上海银联提供的光大银行通道办理网上开户、网上支付。为保障投资人权益,受影响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赎回、分红、退款资金入账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三、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指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

四、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其他事项

具体恢复时间不再另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如有需要,请使用本公司开通了直销网上交易的其他银行卡增开交易账户办理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