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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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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蓝天”)于近日与中冶赛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赛迪”)签订合同,铜陵蓝天将为中冶赛迪的日照钢铁有限公司3×3000高炉总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胶带机及管带机设备,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070万元(含税)。项目交付日期如下:(1)2020年9月30日前交付1#、3#高炉胶带机;(2)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2#高炉胶带机。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47472233Y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8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4,320.392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学文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经营范围:从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对外承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造价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城市规划编制,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环境污染治理,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金属制品、冶金成套设备及零配件、通用机械设备、工业电热成套设备、电气及自动化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对外贸易经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资质证书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按照经营资格证书登记范围从事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中冶赛迪是世界500强中国五矿集团所属中冶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其在海内外设立了20余家子公司,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拥有4000余名员工,工程技术人员占80%。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蓝天与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铜陵蓝天上一会计年度(2019年度)与中治赛迪类似业务订单合计为7,64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业务订单总金额的6.90%。中冶赛迪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日钢3×3000高炉总包项目

项目业主: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定作人: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揽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1.1 承揽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如下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1.2 为向定作人提供合格的满足本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产品,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及时提供所有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揽人根据《技术协议》和本合同规定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和调试指导、试车、性能考核和验收、质保期内问题处理和技术服务。

2、交货方式

2.1 除另有约定外,本采购订单下的产品交货地点在日钢3×3000高炉总包项目施工现场。

2.2 承揽人应在2020年9月30日签交完1#、3#高炉胶带机,2020年12月31日前交完2#高炉胶带机。

3、合同价格

3.1本合同价格总价为人民币5,070万元(大写:伍仟零柒拾万元整)。本合同价格是含税固定价,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3.2 运输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格中。定作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指定地点卸车。产品由承揽人现场安装的,承揽人应提供施工方案报批,办齐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实施合同范围内设备材料的施工现场接货卸货和二次倒运、负责安装调试、安全和环境管理等工作。

3.3 承揽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与本订单编号匹配,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跨项目或同一个项目跨合同开票。当增值税票据由小额票据组成时,其票据总额必须与订单一致。

4、价款支付

4.1 在满足本采购订单附件1《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和如下约定条件后45日内,定作人按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5、损害赔偿

5.1逾期损失赔偿:如果承揽人延迟本合同中的义务,包括延期交付任何一批产品,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自延期之日起,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0.5%支付逾期损失赔偿金;若延期超过1个月,定作人有权(但无义务)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款解除合同。定作人可以从当期或后续应付款项中或履约保函中扣除该逾期损失赔偿金。

5.2性能考核未达标赔偿:若产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使本工程全部或部分未能通过考核,但尚具有生产功能、使用功能时,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支付合同价格10%赔偿金额。定作人有权从当期或后续应付款项中或履约保函中扣除该性能考核未达标赔偿金。

5.3 承揽人转包或未经定作人许可擅自分包的,应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因此造成定作人遭受的其他损失,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6、生效条件

6.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9年)营业收入的1.42%,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项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采购成本会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