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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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协商,蚂蚁基金自2020年7月15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203、C类001204)、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3044、C类003045)、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汇阳债券”,基金代码:A类002701、C类002702)和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3668、C类00366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7月15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蚂蚁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并可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10元,无级差。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蚂蚁基金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蚂蚁基金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蚂蚁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基金”)协商,陆金所基金自2020年7月14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沪港深混合”,基金代码:002803)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基金代码:00265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7月14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陆金所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陆金所基金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http://www.lufunds.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陆金所基金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陆金所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基金”)、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及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上述机构自2020年7月13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8985)。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7月13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陆金所基金、蚂蚁基金和同花顺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业务,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目前未处于开放期,投资者可以通过陆金所基金、蚂蚁基金和同花顺基金在开放期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具体流程及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陆金所基金、蚂蚁基金和同花顺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