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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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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编号:2020-24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9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7月1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振山、张国红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接受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振山、张国红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接受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2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山焦财务将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山焦财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山焦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振山、张国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集团综合服务基地A座第23层、C座第5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广智

注册资本:255,000万元人民币,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5H214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经批准发行债券业务资格;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焦财务经审计总资产3,026,439.37万元,净资产491,353.42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3,745.8万元,净利润50,637.31万元。

关联关系:山焦财务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山焦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内容

(1)办理结算服务。公司在山焦财务开立结算户,山焦财务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含电子商业汇票背书、托收以及与票据结算业务相关的服务)。

(2)办理存款服务。山焦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山焦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山焦财务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公司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山焦财务签发合法有效的书面通知明确其超出最高存款限额之存款款项向其指定银行账户汇划事宜。山焦财务应在与公司确认该等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等书面通知完成对应款项的汇划。

(3)办理信贷服务。山焦财务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山焦财务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4亿元。

(4)其他金融服务。山焦财务按公司的提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山焦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叁年。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

4、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生效。

(2)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暂停履行相关条款并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山焦财务向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2、公司在山焦财务的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给予的存款利率将等于或高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

3、山焦财务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收取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低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

4、山焦财务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山焦财务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山焦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山焦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山焦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并制定了《关于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通过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山焦财务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山焦财务的存款余额为3,150.4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与山焦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山焦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公允,能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出具的《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焦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未发现山焦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行的《关于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焦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26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盐化”)目前不具备研发能力,为发挥研发资源的协同效应,山焦盐化拟委托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日化相关项目进行研发,研究开发经费共计507.4万元。

山焦盐化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的规定,山焦盐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振山、张国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立新

注册资本:289,220万元人民币,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6,2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13%,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1136616651

经营范围:非标准设备制作、安装;水泥预制构造制作;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代理电信业务;通信设备的安装、维护,通信器材及计算及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煤炭批发经营;化学清洗、化工防腐、水处理、密封、粘结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家电维修服务;煤焦销售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会议服务;零售:日用百货、五金家电、钢材、矿产品、工矿机械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服务;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电子产品;以下项目仅限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经营:硫酸钡、工业硫化钠、硫酸钠、硫酸钾、硫酸镁系列产品、硫脲、金属镁、阻燃剂及塑料编织品产、供、运销及设备安装、维修;合成洗涤剂、复混肥、工业盐、聚氯乙烯制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焦盐化经审计总资产395,952.46万元,净资产52,487.4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30,669.68万元,净利润-32,944.13万元。

关联关系:山焦盐化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山焦盐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竞品跟进开发和技术服务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①对山焦盐化日化事业管理局采购回的流通渠道销售前五位及山焦盐化电商公司采购的网络渠道销售前十位的日化产品市场样品进行内在配方的全面剖析及性能测试,将结果反馈至山焦盐化日化事业管理局,其根据剖析结果结合山焦盐化的产品线,确定需跟进产品的品类及定位,项目组依据山焦盐化日化事业管理局确定跟进产品及定位,快速组织研发跟进产品,产品的性能达到山焦盐化日化事业管理局规定的定位,并在山焦盐化日化事业管理局安排的分子公司进行试车生产至合格产品上市。②根据原料价格变化,新原料的出现、区域性消费特点的差别、香型喜好的变化和季节的变动等因素,消费者需求发生相应的变化,为此应满足工厂和市场的要求随时进行配方优化、香型升级;并不断进行新原料评价,提高产品的性价比。③参与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起草修订工作。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按照双方确定的研发项目技术、经济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完成所有研发工作内容。

(3)研究开发经费:120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按照项目进度计划每月拾万元分次支付。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2、消杀系列新产品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①开发抗抑菌洗手液、免洗洗手液、家居衣物消毒液、空气消毒剂等消杀系列产品;②消杀系列产品卖点提练及包装文字说明;③消杀系列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消杀证办理。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146.9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3、皂角系列产品工业化生产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①针对现有皂角系列产品基础配方,结合细分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配方,并进行防腐剂和香精评选;②开发皂角碗碟净、皂角洗手液、皂角洗衣液、皂角沐浴露系列产品工业化生产工艺技术;③制定皂角配方技术文件及工艺要求文件,编制产品包装文字说明。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39.6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4、酵素系列产品工业化生产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①确定产品的基础配方,增强酶在产品中的稳定性;②根据新原料的特殊性能要求,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完善、修订新的生产工艺参数;③各类酵素产品进行消费者试用调研,消费者满意度达80%,样本量要求大于100人;④根据酵素产品的配方体系及产品外观,提出相关酵素产品的包装物要求;完成编写提练酵素产品的包装文字说明。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26.6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5、静电磺酸高值化处理技术研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研究静电磺酸的无害化处理及回收利用技术,包括小试和工业化关键技术,通过去除静电磺酸中的深色杂质及有害成分,将其掺回到正品磺酸中能应用到各种工业和民用洗涤用品中或用作其它用途。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9.7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6、餐具商清专用系列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主要针对餐具洗涤龙自动化大型洗涤设备,开发商业餐具洗涤剂专用清洁系列产品,包括:去渍剂、除垢剂、除油剂、快干剂等。去渍剂选择味道小、去渍快、安全环保的消毒类产品;除油剂要求选择合适的表活复配体系快速去除油污;除垢剂、快干剂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使餐具洗后不留水痕、光洁如新。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32.2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7、包材降成本以及新材料在包材中的应用研究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①轻量化试验:根据市场主流产品主流规格包装物现状,结合山焦盐化产品包装的现状,选择本公司液洗产品2-3种销量大的规格制订轻量化方案,并根据企标及市场产品流通实际情况,调整包装瓶企业标准及检测方法。指定包装瓶供应商进行轻量化试验,并由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对比,并选择局部市场试用。根据以上结果,确定液洗包装瓶企业标准及检测方法,然后在全公司进行推广。②新原料应用:采用新型包装物原料在现有塑料包装瓶模具上进行试验,确保达到包装瓶企业标准要求,并与相应的高端产品配方具有相适应性。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30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8、抑菌除螨粉类新产品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研发多倍浓缩、抑菌、除螨等多效合一的新配方、新工艺的浓缩洗衣粉。突出产品的浓缩化和功能集约化,同时附加抑菌除螨的功能。首次将抑菌除螨和浓缩的功能综合在一起,赋予洗衣粉新的内容,丰富南风粉类产品品种,提高其质量。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11.6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9、功能型速溶泡腾片新产品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开发使用方便、定量准确、剂型新颖的功能型洗衣泡腾片,突出产品的浓缩化和计量的精准化。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14.4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0、护色多效合一浓缩液体型新产品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三倍浓缩、护色防串色、酵素等多效合一的洗衣液系列产品的研发。突出产品的浓缩化和功能集约化。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14.4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1、啫哩型新产品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对同类型或类似洗衣液产品进行调研和产品剖析,开发浓缩二合一多功能洗衣嗜喱新产品;产品外观更具时尚性、艺术性;留香持久,满足年青人及网民的个性化消费需求。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11.2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2、香菜活性成分提取及应用关键技术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以天然来源的香菜提取液为绿色原料,利用香菜本身特有的气味,开发具有明显客户体验的去腥除异味洗洁精。产品突出其去腥除异味的功能。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29.6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3、家居系列特色新产品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①喷雾型除臭洁厕液产品的主要指标符合GB/T 21241-2007卫生洁具清洗剂,具有可体验效果除臭功效;②浴室芳香清洁剂产品主要指标符合GB/T 21241-2007卫生洁具清洗剂(通用型),对卫生间洁具和不锈钢管件具有除垢和光亮效果,具有芳香的功能;③根据产品配方性质及使用方法,推荐适合的产品包装物或对产品包装物提出要求;④确定适合产品配方体系,稳定性良好的香精。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11.7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4、增稠型液体管道疏通剂开发

(1)研究开发项目内容:针对卫生间地漏、管道因毛发、残渣、污垢等杂物堵塞的问题,研发具有一定附着性能的增稠型液体管道疏通剂产品。从理论上分析堵塞物的类型及结构,针对堵塞物的种类确定产品配方结构。强碱性、强氧化性产品体系对渗透剂和增稠剂要求较苛刻,因此筛选合适的渗透剂、增稠剂是本项目的难点和技术关键。

(2)研究开发期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山焦盐化提交研究开发任务书。公司应按研究开发任务书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3)研究开发经费:9.5万元。

(4)支付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山焦盐化分期支付公司。具体支付方式为一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前。

(5)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山焦盐化和南风化工所有。公司完成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研发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技术储备,可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山焦盐化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8,816.07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研发资源优势,可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研发资源优势,可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技术开发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27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风”)在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为满足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天津南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办理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担保期为一年。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天津开发区黄海路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号楼330号房屋

法定代表人:王耀刚

注册资本:503.3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化肥批发;1-已烯、1-辛烯、1-癸烯、四聚丙烯、烷基、芳基或甲苯磺酸【含游离硫酸】、硫氢化钠、硫化钠、氯化钡、亚硝酸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钠【含量≥30%】、亚硝酸钙无储存经营。(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润滑油、饲料添加剂、清洁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建筑材料、木制品、金属制品的销售。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天津南风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天津南风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经查询,天津南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南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拟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为一年。同时天津南风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天津南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由于天津南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天津南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董事会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同时天津南风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因此上述担保公平、对等,无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含上述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22,0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编号:2020-28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 28 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 28 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接受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此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接受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第(1)项和第(2)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戈茹飞 曲少飞

(2)电话:0359-8967035 传真:0359-8967035

(3)电子邮箱:nfjtzqb@163.com

5、相关费用:大会预期不超过半天,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7”,投票简称为“南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和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29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6月30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盈利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贡献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完成了元明粉分公司资产出售和收到政府补助,影响利润1.12亿元。

2、报告期内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毛利率下降,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抓好生产经营,确保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6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 委托理财期限: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2月4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45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607,246.0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22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4.3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3亿元(不含利息)。

截至目前,“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600kt/a(900kt/a项目一期)高电流密度节能型炭材料及余热发电项目”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1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次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的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为8,600万元,期限为81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90,330.2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8,6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52%。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1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1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