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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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监事王晓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2月5日、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公司股东、监事王晓勇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3,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24%)。

近日,公司收到王晓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王晓勇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票450,61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王晓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股份限售承诺股和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晓勇先生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事项与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性。

4、王晓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王晓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00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设立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研究院”),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目前,武汉江丰研究院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9HG7G47

企业名称: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茅庙集街43号

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