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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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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7月7日以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7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候选高管及候选内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闵耀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新辉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辞职暨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我公司自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以来,董事会秘书一职暂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代为履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凌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辞职暨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新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辞职暨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任晓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辞职暨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 年7月28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辞职

暨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闵耀功先生、内审负责人邹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闵耀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由于上述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闵耀功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上述董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邹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内部审计负责人岗位的工作,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闵耀功先生、邹毅先生原定任职期限为2022年12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对闵耀功先生及邹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情况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闵耀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新辉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蔡新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任晓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鉴于公司自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以来,董事会秘书一职暂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代为履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凌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凌志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凌志云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 3609

邮编:518054

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电子邮箱:dm88@szsoling.com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1、蔡新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合格证。2012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福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泉州建华建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务;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建华建材(嘉兴)有限公司、上海汤谦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蔡新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00股。蔡新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新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蔡新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新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凌志云,男,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4年11月,镇江新世纪商厦有限公司ERP系统维护员;2004年12月至2012年10月,镇江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税务课长;2012年10年至2013年10月,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4年6月至2018年3月,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建华建材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其中: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资产经营与财务部主任助理);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凌志云先生已于2018年4月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凌志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任晓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1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新乡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3年2月至2013年10月年任福州高斯顾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3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福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储备干部、材料会计、工资会计、总账会计等岗位;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建华建材集团总部财务中心助理会计师、副经理、财务总监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任晓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任晓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7月28日(周二)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0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0年7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辞职暨相关人员补选、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7月2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 3609 邮编:518054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