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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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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1) 福建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与辉丰股份公司签订了回款协议,约定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200万元;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每月支付200万元;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月支付280万元;2021年9月1日起,每月支付360万元,直至付清。

故辉丰股份公司根据回款协议安排,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折现(折现率为12.50%),同时,考虑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江苏科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若考虑按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1.49%。考虑到该单位已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情况,但又仍在经营中,本期共计还款140万元,故辉丰股份公司按80%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三板公司,自2018年度开始已未披露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且该公司涉及大量诉讼事项,查阅其诉讼判决资料,其部分银行账户也已被冻结。辉丰股份公司2018年以来与该公司无交易,账面余额账龄已达2-3年,故辉丰股份公司预计该款项难以收回,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辉丰股份公司应收上述三家单位款项的形成原因合理,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对上述三家单位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系依据该等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款项可收回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坏账准备进行业绩“大洗澡”的情形。

(二)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两笔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你公司与应收客户1、应收客户2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1. 应收客户1与应收客户2的基本情况如下:

2. 应收客户1与应收客户2两笔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以及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上述交易均存在真实的商品买卖和款项收付,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其中福建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已与公司签订回款协议,分期付款;卓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部回款。

(三)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应收账款的相关情况,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1)获取并检查上述应收账款所对应的相关合同、银行收款凭证等资料,并分析其挂账的合理性;(2)通过询问管理层及查询企查查等网络工具了解该等客户的相关情况,确认其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3)对上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执行函证及替代程序;(4)关注上述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5)评价并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6)检查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辉丰股份公司报告期末对其中三家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用坏账准备进行业绩“大洗澡”的情形;报告期末前两大应收账款客户形成的原因均以真实交易为背景,辉丰股份公司与应收客户1、应收客户2不存在关联关系。

7、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对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款1.14亿元。

(1)请补充披露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投资是否及时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8,491.08万元,负债总额361,672.08万元,净资产总额126,81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5,148.68万元,利润总额5,204.03万元,净利润3,252.7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依据杨凌农商行募股说明书,企业法人入股最高不超过 9,000 万股,每股定价 1.27 元(按每股净资产定价),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杨凌农商行提交了入股申请书,申请入股8,950 万股,金额 11,366.5 万元,增资后占股本比例9.94%,公司按入股申请书约定预付了该款项。根据杨凌农商行增资工作安排,2018年1月19日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对上述出资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2018年11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1月12日杨凌农商行召开增资扩股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下发股金证。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未超过公司投资时点(2017年12月28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属于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 此项投资经公司投资管理小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及杨凌农商行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杨凌农商行清产核资时点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其余涉及的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时点为 2016 年 12 月31 日。

注 1:杨凌农商行账面值 470,508.01 万元,清产核资值 458,945.19 万元,按较高者为计算依据。

注 2:本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385,417.22 万元。

根据上表数据对比可见,本次增资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2 条规定的交易应披露的标准。

(2)请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说明报告期内进行上述的投资的原因,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该投资于2017年12月支付,非本报告期内投资。杨凌农商行2019年11月召开投资后首次股东大会,公司收到杨凌农商行的股金证后确认该投资。

中国农业已经迈入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正在推动农药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科技兴农成为农化行业发展的三大趋势,在这三个大趋势下,包含了植保飞防、制剂创新、并购整合、农业专业化服务和数字化农业等细化方向。公司在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调节剂和城市虫害防治等领域,更多有效成分和创新解决方案被因地制宜地开发出来。同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农业环境保护等工作也将齐头并进,实现更高效的资源利用,打造更稳定、更可持续的生态系统。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生物刺激剂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陕西杨凌是国内唯一以农业发展为特色的自贸区及农业高新区,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农商行”) 在已有农业科技金融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拟转型为全国首家法人农业科技银行,以支持农业科技为重点,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为载体,大力推广农业科技金融创新,使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效益倍增。

为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心全力多渠道服务于三农,公司积极参与了杨凌农商行的增资扩股,投资后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8、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中的科菲特车间整改项目和嘉隆化工公司安装项目均已暂停,期末余额分别为1,043.77万元、2,322.10万元,其中对科菲特车间整改项目计提减值742.63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暂停原因,以及后续安排。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江苏科菲特公司、嘉隆化工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账面价值如下:(单位:万元)

江苏科菲特公司于 2018年5月停产整治,因主管部门整治标准提升,江苏科菲特公司需调整规划、设计整改方案,因此原未完成的整改项目暂停实施,同时对原有项目进行梳理,对不符合最新整治标准的部分资产及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了742.64万元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目前江苏科菲特公司已对照政策文件及主管部门新的整治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提升,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复产。

嘉隆化工公司于2018年4月停产整治,因主管部门整治标准提升,嘉隆化工公司需调整规划、设计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底对叔丁醇钾等项目进行梳理,对不符合最新整治标准的部分资产以及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了1,352.47万元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截止目前,嘉隆化工公司所在园区的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治状态,嘉隆化工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所在园区的复产安排,拟分批进行整治提升,逐步有序恢复原在建工程项目。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对嘉隆化工公司安装项目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嘉隆化工公司安装项目(叔丁醇钾等项目),该项目在2019年度处于暂停状态,截至2019年末,该项目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2,322.10万元,账面价值为969.63万元。因2018年4月后嘉隆化工所在园区主管部门的整治标准提高,嘉隆化工公司需调整规划、设计整改方案,公司管理层于2018年末评估该项目,发现存在减值迹象,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不符合最新整治标准的部分资产以及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了1,352.47万元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19年末嘉隆化工公司在2018年末计提减值的基础上,持续评估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项目现场状况与2018年末未发生变化,该项目为公司产品技术提升的重要项目,在复产后需继续推进实施,项目实施后将大幅减少该产品废水、废盐的产生量,降低产品成本。

公司认为该项目减值准备计提充分,预计可回收金额大于2019年末的账面价值,故无需再计提减值准备。

会计师核查意见:

嘉隆化工公司安装项目主要系叔丁醇钾设备安装项目,该项目在2019年度处于暂停状态,截至2019年末,该项目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2,322.10万元,账面价值为969.63万元。因2018年4月后嘉隆化工公司所在园区主管部门的整治标准提高,嘉隆化工公司需调整规划、设计整改方案,辉丰股份公司管理层于2018年末评估该项目发现存在减值迹象,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不符合最新整治标准的部分资产以及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52.47万元,计提比例为2018年末账面余额的60.25%。2019年末,嘉隆化工公司管理层在2018年末计提减值的基础上,持续评估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项目现场状况与2018年末未发生变化,该项目为公司产品技术提升的重要项目,在复产后需继续推进实施,项目实施后将大幅减少产品废水、废盐的产生量,降低产品成本。故公司认为该项目减值准备已计提充分,预计可回收金额不低于2019年末的账面价值,无需再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嘉隆化工公司在建工程减值情况,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1)了解并评价辉丰股份公司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询问并复核管理层评估上述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做的相关考虑及客观依据;(3)获取并分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资料是否恰当、合理,并对资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了相应复算;(4)进一步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已复产车间的相关情况以及未复产车间的整改进展情况,并关注期后在建工程状况;(5)检查与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辉丰股份公司已充分考虑嘉隆化工公司安装项目存在的减值迹象,并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其2019年度未增加计提该项目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9、年报显示,你公司将持有的53.251%的嘉隆化工公司股权、51%的石家庄瑞凯公司股权质押给工行大丰支行以获取银行借款。同时,石家庄瑞凯公司和嘉隆化工公司房产尚有账面价值1.04亿元的房产未办妥产权证书。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目前上述房产产权证书办理进展情况,并说明上述产权瑕疵是否会对你公司银行借款产生影响。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石家庄瑞凯公司房产尚有账面价值5,231.03万元、嘉隆化工公司房产尚有账面价值5,182.13万元未办妥产权证书。目前石家庄瑞凯公司、嘉隆化工公司均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办理权证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必备的相关手续。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贷款,是针对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并购项目贷款以股权形式抵押给银行而非资产抵押贷款,所以产权瑕疵不会对银行借款产生影响。

并购贷款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10、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为0.90亿元和5.98亿元,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07%,去年同期比例为37.53%请你公司结合各项费用的构成分析说明相关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18年、2019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构成明细如下:(单位: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报告期处于停产状态,使得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

从绝对额上看,销售费用除租赁费外(本期租赁费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租赁费价格较上期增长较多),因营业收入的下降,各项费用较去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从占比来看,由于薪酬等费用存在半固定费用性质,使得销售费用的下降幅度(28.11%)较营业收入(51.32%)小,从而导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反而较去年同期增加。

管理费用中除了安全生产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排污及环保支出因停产原因有所下降外,其他项目是相对固定或半固定费用,使得这些项目并未因营业收入的下降而降低。具体来看,因公司处于持续整改阶段,相关管理人员较上期未下降,同时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持续停产,辞退人员较多,辞退福利较上年度明显增加,上述原因导致人员薪酬较去年同期上升;本期管理费用折旧和摊销增加较多,主要因辉丰石化公司部分储罐闲置,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使得管理费用折旧较去年同期上升;中介服务费下降较多主要系上期环保评估、诉讼等中介费用发生较多所致;停工损失主要是停产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计入管理费用,两期金额变动不大。综上,本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7.15%,但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1.32%,导致本期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反而较去年同期增加。

会计师核查意见: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辉丰股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19年度处于停产状态,使得辉丰股份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达51.32%。

从绝对额上看,销售费用除租赁费外(本期租赁费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更换高标准仓库丙二类使得租赁费价格较上期增长较多所致),因为营业收入的下降,各项费用较去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从占比来看,由于薪酬等费用存在半固定成本性质,使得销售费用的下降幅度(28.11%)较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51.32%)小,从而导致本期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反而较去年同期增加。

管理费用中除了安全生产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排污及环保支出因停产原因有所下降外,其他项目是相对固定或半固定费用,使得这些项目并未因营业收入的下降而降低。具体来看,因公司处于持续整改阶段,相关管理人员较上期未下降,同时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持续停产,辞退人员较多,辞退福利较上年度明显增加,上述原因导致人员薪酬较去年同期上升;本期管理费用折旧和摊销增加较多,主要因辉丰石化公司部分储罐闲置,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使得管理费用折旧较去年同期上升;中介服务费下降较多主要系上期环保评估、诉讼等中介费用发生较多所致;停工损失主要是停产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计入管理费用,两期金额变动不大。综上,本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7.15%,但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1.32%,导致本期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反而较去年同期增加。

针对上述费用及占比情况,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1)获取并检查有关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并逐项对其进行核实;(2)向管理层询问并了解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波动的具体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3)将上述费用中的薪酬、折旧、摊销等项目与相关科目进行勾稽;(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大额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5)检查费用的列报是否恰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辉丰股份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去年同期上升符合其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11、你公司年报存在以下错漏情形: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项目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方向披露有误。(2)现金流量表项目中,收回往来款和支付往来款上期发生额与2018年年报更正后的金额存在差异。

请你公司全面核查2019年年度报告是否存在其他错漏情形,并进行更正。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回复:

公司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再次核查,对已发现的其他错漏情形公司将及时更正披露。具体错漏更正事项如下(详见公司更正公告):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 导致公告中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第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3、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单位:元

4、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二、财务报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5、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更正后: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第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3、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

单位:元

4、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二、财务报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5、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9日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7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20年7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对本次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8,05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17.62 元/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6年8月27日。

3、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公司总股本396,704,0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8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8,051,400股调整为30,595,320股。

4、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至2021年8月11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8月11日。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30,595,320股,持股比例约为2.03%;也未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为2015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0年8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一年至2021年8月11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2021年8月11日。在存续期内,如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8月11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