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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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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上投摩根安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天天基金为上投摩根安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通过天天基金开展该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相关业务。

有关上投摩根安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中设定的分红规则以及《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约定计算而得。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之前(不含2020年7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半年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3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不低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之前(不含2020年7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按照《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同一类别份额内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0.01元(含)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5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不低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之前(不含2020年7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