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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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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7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停牌股票泰和新材(股票代码:00225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0日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每季度末,当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5元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下一季度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见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件。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详见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0日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代码:530017;C类代码:531017;H类代码:960029)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除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以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H类份额未开通转换业务,故期间仅暂停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以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2020年7月13日起(含13日)恢复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