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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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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一174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的通知,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176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了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以及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3月23日,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正邦北方(天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鹤庆正邦农牧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扶余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和大悟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2020年4月15日,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淮南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正邦牧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正嘉原种猪场有限公司。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以及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增加担保额度共449,500万元。本事项已经过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1)。

2020年5月28日,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内,将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广安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内江正邦养殖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123)。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共116,000万元。本事项已经过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126)。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与其他上下游合作方进行交易并承担支付义务的经营业务,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共277,638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为240,638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为37,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6月,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的担保贷款金额共计145,350.00万元,涉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签订《保证合同》的实际贷款及担保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2、邵阳正邦畜禽有限公司为原邵阳正邦饲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份更名。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子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中,扶余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65.68%的控股子公司,另一股东为南昌邦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合伙企业69.90%的股份;新疆幸福加美养殖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80%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大鲸饲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70%的控股子公司。扶余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新疆幸福加美养殖有限公司、重庆大鲸饲料有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充分的了解认为被担保公司均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予的累计担保总额度为3,358,361万元(含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277,638万元,被担保单位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占2019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8.92%;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7.53%,无逾期担保。

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为910,190万元(含公司6月份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还款),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9.5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90%,无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一175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52)、《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公司定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与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第1-6项及9-1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全部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全部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0年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0年7月10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 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 或表决资格。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2)电 话:0791-86397153;

(3)传 真:0791-88338132;

(4)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705名首次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1985.55万股。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本期股份解锁的有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董事马廷义先生、刘杰先生因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中存在其亲属(该等关联关系中不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化新民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前述3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的股权激励对象刘杰先生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19.50万股。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本期股份解锁的有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因董事刘杰先生为本次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孙会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705名激励对象所持1985.55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限制性股票均满足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解锁股份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19.50万股(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满足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解锁股份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明泰铝业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

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数量为1,985.55万股,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数量为19.50万股,本次解锁股份共计2,005.05万股。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7月16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9年6月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决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4、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2019年7月9日为授予日,以5.11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06名激励对象授予39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5.14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3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9年7月23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披露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的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已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010.10万股。

6、2019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各自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9.00万股,确定授予日为2019年9月17日,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5.41元/股。本次授予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全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

7、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156.00万股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发布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8、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05.05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20年7月16日上市流通。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1、锁定期已届满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股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年,锁定期后为解锁期。截止2020年7月9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股份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2、解锁的条件说明

综上所述,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706名激励对象所持2,005.05万股(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符合解锁条件全部解锁。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5.0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25%。

单位:万股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7月16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005.05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事项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19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据此可进行本次解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