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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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东莞农商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莞农商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自2020年7月13日开始,结束时间以本公司或东莞农商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农商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7折优惠;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农商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3、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上述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东莞农商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东莞农商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东莞农商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站:www.drc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

新能源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发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09号《终止上市通知书》)。现将本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

场内简称:新能A

基金代码:150279

2、基金名称: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新能源B份额

场内简称:新能B

基金代码:150280

终止上市日:2020年7月14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13日,即在2020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6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5日17:00止,审议了《关于终止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7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7日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09号文)。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自2020年7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配对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交易代码:15023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7月09日,酒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77元,相对于当日1.13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8.45%。截止2020年07月10日,酒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3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酒B将于2020年07月1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07月13日10:30起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酒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酒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酒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净值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酒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酒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酒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