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8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15至2020年7月28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1日(周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2020年7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北理工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2.07、3、4、10、11、12、1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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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7月22日(周三)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高立宁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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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7月2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韩周安先生、朱真先生、黄辉先生、刘捷先生、刘雪琴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问答》”)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经公司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公司董事朱真先生为公司2020年5月股东大会新审议通过的董事,对公司业务情况仍在了解过程中。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收购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公司较早年度历史情况。出于谨慎原因,朱真董事对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及收购等事项投弃权票。以下各项议案,董事朱真先生弃权原因同上所述。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4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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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GX077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关填补措施。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拟为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认购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
(二)批准、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文件与合约;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或日后颁布或修订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或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情况,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修改或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五)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市场情况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发行人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九)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书面授权之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十一)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爱科特”)70%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部分资金收购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持有的成都爱科特剩余30%股权。收购完成后,成都爱科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标的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32号)。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结论,成都爱科特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94,100.00万元,本次交易中成都爱科特30%股权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8,230.00万元。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中成都爱科特3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8,230.00万元。
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收购成都爱科特剩余30%股权涉及向公司关联方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爱科特”)70%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部分资金收购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持有的成都爱科特剩余30%股权。收购完成后,成都爱科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与成都爱科特股东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标的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32号)。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经核查,公司认为: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东洲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服务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一致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公告》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少数股东股权事宜,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成都爱科特的《审计报告》(XYZH/2020BJGX0749),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成都爱科特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32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爱科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鉴于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韩周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7月28日(周二)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朱真先生投弃权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管问答》”)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经公司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4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24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GX077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关填补措施。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拟为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爱科特”)70%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部分资金收购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持有的成都爱科特剩余30%股权。收购完成后,成都爱科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标的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32号)。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结论,成都爱科特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94,100.00万元,本次交易中成都爱科特30%股权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8,230.00万元。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中成都爱科特3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8,230.00万元。
韩周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直接持有成都爱科特15.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收购成都爱科特剩余30%股权涉及向公司关联方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爱科特”)70%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部分资金收购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持有的成都爱科特剩余30%股权。收购完成后,成都爱科特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与成都爱科特股东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标的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32号)。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经核查,公司认为: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东洲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服务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一致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公告》见2020年7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暨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少数股东股权事宜,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成都爱科特的《审计报告》(XYZH/2020BJGX0749),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成都爱科特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32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爱科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收购少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特”)长期发展需要,并考虑到爱科特自收购控股权以来业绩实现情况良好,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特”)少数股东韩周安、韩冰和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三名股东(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爱科特剩余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爱科特将变为公司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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