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0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从50,0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鉴于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武雁冰、刘亚敏、王纪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五)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调整后:
(五)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武雁冰、刘亚敏、王纪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进行调整。并根据前述变化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了相应修订。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武雁冰、刘亚敏、王纪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根据变更及增加内容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0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从50,000.00万元调整为45,5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鉴于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聪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监事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五)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调整后:
(五)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聪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监事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聪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监事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0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19年9月24日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根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及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和“限售期”的调整并已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五)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调整后:
(五)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每笔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19年9月24日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根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及证券市场变化情况,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及预案的修订,并已取得了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及预案的修订。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0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根据变更及增加内容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修订如下:
■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7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7月28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20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的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2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1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注册地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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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