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33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1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关联董事袁伟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34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高压化成箔是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新元”)生产铝电解电容器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公司具有较强的中高压化成箔生产及供应能力,公司与格力新元合作多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格力新元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向格力新元销售中高压化成箔,预计2020年5月至12月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9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袁伟刚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5月前,格力新元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格力新元无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辉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龙山二路东8号
注册资本:12,618.00万元
经营范围:铝电解电容及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制造;批发: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工业技术咨询。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袁伟刚先生担任格力新元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交易中,格力新元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格力新元就关联交易事宜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定2020年5月至12月,公司向格力新元销售中高压化成箔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1、交易方式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中高压化成箔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依据市场价格原则磋商决定,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确认单约定。
3、质量要求
中高压化成箔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中高压化成箔由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格力新元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中高压化成箔结算方式:格力新元凭公司提供的经双方确认后加盖公司公章的价格确认资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供货确认清单》及公司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与格力新元签订的《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0-035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格力新元2020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