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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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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8版)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12、关于应收账款。根据年报,截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40亿元,同比下降52.99%。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余额、账龄、形成时间和事由、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形成及回款情况,包括针对前期应收账款的回款以及本期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并结合回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余额、账龄、形成时间和事由、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形成及回款情况,包括针对前期应收账款的回款以及本期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并结合回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2019年度,安通控股公司新增应收账款57.45亿元,回款总额64.86亿元,其中前期应收账款回款金额13.89亿元,占前期应收账款比例83.02%,本期应收账款回款金额50.97亿元,占本期新增应收账款比例89.21%,截止2020年6月,我司应收账款2019年度回款6.73亿元,2020年本期回款14.19亿元,回款情况良好,2019年底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准确。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安通控股公司2019年度的部分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存在较大的偏差,且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其中财务指标包括毛利率,毛利率指标异常可能涉及到对应收账款的调整,因无法对应收账款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安通控股2019年末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准确。

13、预付款项。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2398.15万元,同比下降90.36%,公司称主要系上期预付款本期计提损失所致,但公司未列示减值计提情况。请公司结合经营结算模式说明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因为计提减值所致,若是,请结合协议条款、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和资信水平等,说明预付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若否,请结合报告期业务量等说明期初预付款项的结算情况。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安通控股预付款项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码头费预付款减少及铁路业务量减少的原因,并非预付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按照业务类型列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期初主要预付款项的结算情况

(1)码头费

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安通控股与码头之间核定吞吐量,依据合同约定费率及折扣标准确认返还金额,返还方式采用先进先出法,在日后结算时抵扣码头费,码头公司内部审核流程较为复杂和严格,故出现滞后情况。随着2019年计费箱量的减少,集装箱吞吐量也随之下降,对应码头费金额亦减少,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期初预付码头费均已结算清楚。

(2)铁路费

铁路业务量2019年较2018年下降82.28%,因铁路业务属于预付款(铁路站点)业务,2019年受公司资金紧张影响,铁路业务预付款大幅减少,仅靠部分稳定且受托于多式联运服务的客户预付我司代垫铁路运费,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期初预付铁路费均已结算清楚。

(3)航租款

航租款主要为安通控股外租船舶产生的航租费用,公司逐年增加自有船舶运力,减少外租成本占比,外租运力同比下降49.59%,故航租款预付款项也相应减少,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期初预付航租款均已结算清楚。

(4)拖车费

在2018年度安通控股大幅加大“门到门”服务,提升到门比率,缩短协议车队的欠款账期,更依托服务于海运业务的快速发展,但2019年水路业务的大幅下滑直接导致公路营业收入的下降,较2018年度业务量下降52.39%,故拖车费预付款项也相应减少,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期初预付拖车款均已结算清楚。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安通控股公司2019年度的部分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存在较大的偏差,且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其中财务指标包括毛利率,毛利率指标异常可能涉及到对预付款项的调整,因无法对预付款项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安通控股2019年末预付款项大幅度下滑是否合理。

14、资产受限情况。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46.37亿元,主要为固定资产中的船舶、集装箱(金额合计43.44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92.9%)及货币资金(0.97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53.3%)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受限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借款及担保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借款方或被担保方、借款金额、借款日及到期日、借款主要用途等,并补充说明后续如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无法偿还借款是否将导致船舶、集装箱等主要经营资产被划扣等情形,公司有无相关应对措施;(2)货币现金附注显示,上述受限的货币资金中2018.2万元为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请以表格形式列示上述担保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金额及到期日、是否有逾期或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等,并补充说明后续如流动性持续紧张无法偿还借款是否将导致货币资金被划扣等情形,公司有无应对措施。

回复:

(1)上述受限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借款及担保的情况及后续若公司因流动性持续紧张无法偿还借款将导致船舶、集装箱等主要经营资产被划扣等情形公司将采取相关应对的措施具体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2)受限的货币资金中2018.2万元为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相关情况及公司后续若因流动性持续紧张无法偿还借款将导致货币资金被划扣时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我司将与银行保持良好沟通,协商好采用分期、延期偿还的方式及措施,避免出现逾期而导致银行强行划扣保证金的情况。

15、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2.59亿元,同比增长19.35%,其中职工薪酬 1.61亿元,同比增长17.93%,公司报告期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数量合计270人,同比下降39.19%。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营业收入下降49.79%的情况下,管理费用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在对应职工人数大幅下降情况下,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在营业收入下降49.79%的情况下,管理费用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安通控股2019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度下滑主要是受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东泽负面信息及市场环境影响,业务在2019年度出现大幅度的减少,除陆续新设立子公司外,公司管理人员编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因违规担保事件,增加较大的律师、诉讼等费用,营业收入的大幅度下降与管理费用变动没有直接的联系。

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变化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加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从2018年3月起安通控股、安通物流相继设立了子公司,如:2018年3月设立安通(新加坡)物流产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设立上海奕建物流有限公司、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年11月设立泉州安通物流(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设立安通西南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收购广西长荣海运有限公司、2019年9月设立招商安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员工的职工薪酬及办公室租赁费相应增加。

2、中介机构费用大幅度增加

2019年度安通控股因违规担保案件引起的聘请中介机构-律师费、诉讼费增加较多。

(2)在对应职工人数大幅下降情况下,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安通控股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列示的职工人数为截止2019年底的人员数量,按照年度平均在职人员数量分析,2019年人员为1444人,同比2018年的1477人下降2.23%,变动幅度很小。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科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的原因:

1、2019年度公司部份核心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调整高管薪酬结构,增加当期职工薪酬801万;

2、 2018年6月薪酬结构变更,致6月份后比6月前每个月增加100万工资,影响金额600万;

3、 公司组织架构变动,新增职工薪酬相对2018年增加1355万。

综上所述,职工薪酬明细科目金额上升主要是因为架构变动及薪酬结构变动所致,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通控股2019年度管理费用较2018年度上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2019年度全年平均在职员工较2018年有较小的波动,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上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其他

16、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存在大额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我部曾就相关事项多次发函要求你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前期你公司问询函回复称截止2019年5月18日,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形,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金额20.73亿元,并采取了整改措施避免违规事项再次出现。而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再度出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前后信息披露存在明显不一致。(1)请公司董事会核查前期是否勤勉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核实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2)在采取整改措施后公司再次发生资金占用,请公司说明内控屡次失效的原因、责任人及采取的整改措施;(3)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

回复:

(1)请公司董事会核查前期是否勤勉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核实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在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和黑龙江证监局的问询函后,董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的询问函并拿到了回函,同时也要求公司管理层按照问询函要求,对公司治理进行自查并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认定责任人,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具体整改措施及责任认定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半年报签发前,董事会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了重大事项询问函,询问2018年年报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除已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未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函确认已不存在上述情况。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亦未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2019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自上任后,立即对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摸底梳理工作,陆续发现尚有部分前期已存在,但尚未披露的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要求公司及时对外补充披露。同时,董事会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公司内部管控环节的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核实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和郭东圣故意隐瞒,违规担保系前期已经发生,并非新增违规担保。在任职期间董事会积极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并组织公司全面清查。

(2)在采取整改措施后公司再次发生资金占用,请公司说明内控屡次失效的原因、责任人及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核查,公司在采取整改措施后公司再次发生资金占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郭东泽及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郭东圣在未经公司内部相关审核程序,直接要求财务相关人员将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金通过其他单位借出并实际使用了上述资金,形成对安通控股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①公司已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②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各种经营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强调风险管控及预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增强执行能力,对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绩效考评与内控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③由公司内控审计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的有关合同文件、规章制度、财务凭证、审计工作相关底稿资料进行查阅、核对、梳理;对公司资金、债务、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盘查确认,严格把控各个内控节点。

(3)请补充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有如下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未进行披露,现对该事项补充如下:

1、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未在定期报告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如下:

上述公司最近12个月未在定期报告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合计共79项,涉及金额28,467.97万元。

经公司核查及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郭东圣提供的《关于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说明》:从2018年开始,公司陆续收到相关诉讼和仲裁,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能正常开展,尽力维护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利益不受进一步损失,郭东圣以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代理董事会秘书的身份,决定暂不对外披露日常经营诉讼和仲裁。同时在其离任后,也未将2019年9月25日前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告知第七届董事会及新一届管理层。

2、经公司核查及对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现场核查的结果,公司前期披露的违规担保涉及的内容及金额有部分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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