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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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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6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部分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以上冻结情况向上述相关股东进行核实了解,上述股东近日已收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108民初5124号之一、《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渝0108执保800号,并与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电话核实,上述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所涉案件均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与罗成钢的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财产保全,冻结申请当事人为罗成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杨振、杨子江、肖赛平名下银行存款600万元或其它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1、杨振先生分两个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17,777,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其中杨振先生(003500043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116,84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杨振先生(0181755943)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937,65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2、杨子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2,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82,44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3、肖赛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70,5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4、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了216,419,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沟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其正对相关事项进行积极处理,并承诺将积极与相关申请冻结方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未来被法院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108民初5124号之一;

2、《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渝0108执保800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6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650,证券简称:ST加加)股票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部分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2020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