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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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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3.1.4 各方已履行应于交割日前履行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

3.1.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未出现导致上市公司、标的股份或甲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3.1.6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丙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确认文件;

3.1.7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上市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3.1.8 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

3.1.9 甲方已向丙方提供签署及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所有交易文件所需的所有内部决议文件及外部批准文件(如有)。

4、标的股份的交割

4.1 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的,视为交割条件达成。如果交割条件未能在2020年7月30日或之前达成的,丙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4.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份中过户至丙方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账 号:B883362688

4.3上市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及其他所有交割条件达成之日的次日为交割日。

5、差额补足及超额收益的安排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和乙方同意向丙方所投资标的股份的投资收益提供本条约定的差额补足承诺,且基于此甲方有权按约定比例分享丙方所投资标的股份最终实现的超额收益(如有)。

6、承诺

6.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当且应促使上市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尽快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并尽快且不晚于2020年7月17日前完成本协议第3.1.7条约定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6.2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应签署、准备并提交应由甲方签署、准备并提交的全部文件。

6.3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上市公司办理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东方时尚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徐雄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东方时尚投资、徐雄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

联系人:季冬鹏

电话:010-53223377

传真:010-6122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雄

一致行动人:徐雄

2020年7月1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东方时尚

股票代码:60337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 55 号贵州金融城1期商务区10号楼23、24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5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发展,自身投资需求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增加持有东方时尚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东方时尚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8%。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信托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7月13日,华能信托与徐雄、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时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8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7.2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东方时尚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交易各方未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上设定其他权利。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7月13日,华能信托与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徐雄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徐雄

丙方:华能信托

1、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42,80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8%),以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2.1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10日)上市公司股份收盘价的95%,即人民币18.2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80,244,000元。

2.2 受限于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均被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丙方应于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丙方证券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600,000,000元(大写:陆亿元整)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账户名: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15838000000086973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运河支行

2.3 受限于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均被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且甲方在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所有交易文件项下均未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应于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交割日后36个月内,将人民币180,244,000元(大写:壹亿捌仟零贰拾肆万肆仟元整)支付至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3、股份转让交割条件

3.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作为交割条件:

3.1.1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2 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1.3 各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

3.1.4 各方已履行应于交割日前履行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

3.1.5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未出现导致上市公司、标的股份或甲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3.1.6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丙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确认文件;

3.1.7 甲乙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上市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3.1.8 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签署并生效;

3.1.9 甲方已向丙方提供签署及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相关所有交易文件所需的所有内部决议文件及外部批准文件(如有)。

4、标的股份的交割

4.1 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被丙方书面豁免的,视为交割条件达成。如果交割条件未能在2020年7月30日或之前达成的,丙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4.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份中过户至丙方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账 号:B883362688

4.3上市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及其他所有交割条件达成之日的次日为交割日。

5、差额补足及超额收益的安排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和乙方同意向丙方所投资标的股份的投资收益提供本条约定的差额补足承诺,且基于此甲方有权按约定比例分享丙方所投资标的股份最终实现的超额收益(如有)。

6、承诺

6.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当且应促使上市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尽快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并尽快且不晚于2020年7月17日前完成本协议第3.1.7条约定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6.2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应签署、准备并提交应由甲方签署、准备并提交的全部文件。

6.3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上市公司办理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徐雄先生、东方时尚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

联系人:季冬鹏

电话:010-53223377

传真:010-6122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代表“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田军

日期:2020年7月13日

附表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4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总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47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10:3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

(四)会议由监事会监事张俊平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4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本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458,71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29,999,977.36元,扣除发行费用30,975,345.52元后的净额1,499,024,631.84元已于2016年12月19日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8-115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分别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的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的账户设立为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同意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的账户设立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设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的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注销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的账户设立为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7年2月27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资金144,024,631.84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用以实施特效后期制作中心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7年7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的议案。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表表决通过。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特效后期制作中心” 之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电视连续剧《南风知我意》和《迷局破之深潜》的拍摄(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1日、12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3、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表表决通过。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电影电视剧投资”中的《楼兰Ⅰ》和《盗情》,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电视剧《江山永乐》的拍摄(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4日、2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4、2020年1月9日,本公司向霍尔果斯欢瑞影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4,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

5、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向霍尔果斯欢瑞影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6,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

6、2020年2月11日,本公司向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13,000万元。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六)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

3、公司内部审计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2月18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获得投资收益(税后)553.17万元。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总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总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欢瑞世纪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及时实施外,未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欢瑞世纪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4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影视剧开机和拍摄进度推迟,公司影视剧销售收入及艺人经纪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项目《锦衣之下》《秋蝉》《我在北京等你》等播出,相关的营销宣传力度较上年同期有所加强,销售费用的增长幅度较大,导致报告期净利润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和行业调整等外部环境的挑战,公司明确战略方向、巩固核心业务,不断强化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运营。公司已完成影视剧《迷局破之深潜》的拍摄、《天目危机》的后期制作,推进《山河月明》《盗墓笔记之云顶天宫(下)》《鬼吹灯》《权与利》《迷局破之深潜》等剧集的后期制作和相关剧集的发行工作。同时,公司积极协调剧集的排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1.93亿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转正;本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期末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详细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392,086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0,000 股,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4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5,192,0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807,91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120个获配账户,对应股票数量3,392,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392,086股,将于2020年7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392,08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8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