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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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汇阜投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汇阜投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宁德市汇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阜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568,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7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发布《三祥新材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汇阜投资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899,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日,汇阜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19年5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夏鹏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自行买入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汇阜投资未实施减持计划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汇阜投资未实施减持计划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形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汇阜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7/15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永翔贸易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2020年5月8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日本永翔贸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永翔贸易”)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219,6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854%,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0-04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永翔贸易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时间已过半,永翔贸易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690,3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19年5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夏鹏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自行买入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比例小,数量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永翔贸易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日,永翔贸易尚未减持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计划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