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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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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且2019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30日至2025年1月23日处于转股期,已有部分债券转为股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对《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8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三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31日

至2020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致勤、宋艳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理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邮编:210017

联系电话:025-84736763

传真:025-84736764

电子邮箱:securities@vgrass.com

(五)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020年7月3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最迟于2020年7月30日将上述资料发送电子邮件、信函至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出席。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6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1 号)核准,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月 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7.4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维格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1号同意,公司7.4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 年 2月 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维格转债”,债券代码“113527”。

二、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10.52 元/股×90%=9.47元/股)的情况,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基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考虑,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格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下修正后的“维格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面值、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高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维格转债”的转股价格(10.52元/股),则“维格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5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7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特别提示第8条

修订前:

8、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修订后:

8、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四节之第一条

修订前: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修订后: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3、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四节之第四条

修订前:

(四)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修订后:

(四)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4、公司名字全称的表述全部由“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修订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的表述全部由“维格娜丝”相应修订为“锦泓集团”。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11:00在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王致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致勤、宋艳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维格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04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代码: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11:30在南京市茶亭东街24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冬君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主要是对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内容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经调整后的《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