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10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能”)提供担保额为1.38亿元人民币担保;已实际为湖北合能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3.93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湖北合能向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双方签署了《贷款合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司及青岛中天分别与金谷信托签署了《保证合同》。
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湖北合能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于2020年6月30日签署的《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确定《贷款合同》项下存量贷款本金金额为13,800万元,同意将借款期限由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从贷款放款日起届满12个月之对应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变更为“从贷款放款日起届满24个月之对应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固定利率,年利率为13%,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变更为“固定利率,其中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贷款利率为11%/年,2020年1月1日至贷款偿付完毕日的贷款利率为9%/年”。
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青岛中天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签署的《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青岛中天同意为湖北合能就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2020年7月14日,公司收到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即法定代表人黄杰先生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签署的《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同意为湖北合能就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青岛中天与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武汉中能、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合能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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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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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含本次)48.82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82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2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01%;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93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