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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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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6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10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契约型开放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24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作为月度对应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月度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运作需要,安排基金份额上市,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

5.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1)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 日,含首日),若预计T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可于T+1 日提前结束募集,自T+1 日(含)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当发生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时,本公司将优先确认T日场内认购申请,确保场内累计认购规模不低于2亿元(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当发生上述“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情形时,本公司将对T日的所有认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场内与场外的确认比例可能不同,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计算认购费用适用的认购费率为末日比例配售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因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配售”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形。

6.募集对象: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认购限制:

(1)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相关公告。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6)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场内认购首笔认购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应为1000份的整数倍。对于场内认购,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7)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8.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万家基金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等品种,本基金可通过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可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参与融券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为上市基金,但存在基金份额未上市、无法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基金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等原因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从而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之间可能发生偏离并出现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将受到基金份额净值、市场供求情况、投资人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造成交易价格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况,存在投资人不能按照基金份额净值买入或卖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等投资创业板上市股票的特有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基金全称: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

场内简称:万家创业

基金代码:A类:161914;C类:161915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24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作为月度对应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月度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运作需要,安排基金份额上市,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3.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申请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本基金场内资产净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可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后,再上市交易。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发售,C类基金份额仅可以场外方式发售。

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上市交易业务。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7.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本基金自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4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认购费率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实行有差别的费率优惠。

(3)场外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4)场内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执行。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6) 投资者多次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包括净认购金额对应认购的份额和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对于场外认购,净认购金额对应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以后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计算公式为:

(1)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本金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 + 利息折算份额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81.42=118.58元

本金认购份额=9,881.42/1.00=9,881.42份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份

认购份额=9,881.42+5.00=9,886.42份

即:该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可得到9,886.42份A类基金份额。

(2)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 + 利息折算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C类基金份额为:

本金认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份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05.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 元,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4.场内认购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进行场内认购,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对于场内认购,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入基金财产。

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例:某投资者场内认购10,000份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4.50元,则认购金额和可获得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10,000=10,0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1.20%=12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120.00=10,120.00元

利息折算份额=4.50/1.00=4份(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

认购份额总额=10,000+4=10,004份

即:该投资者场内认购10,000份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需交纳认购金额10,120.00元,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4.5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至整数位为4份,其余0.50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资产,最后该投资人实际的认购份额为10,004份。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申请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金销售机构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场内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流程:

(1)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销售机构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场外直销渠道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业务办理时间为募集期内的每个基金份额发售日,募集期的最后一个发售日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当日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二)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自然人适用)》;

(5)签字确认的《产品与风险等级匹配表》;

(6)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3)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8)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9)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法人适用)》;

(10)加盖印鉴章的《产品与风险等级匹配表》;

(11)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第(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述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款”。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3)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华夏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67401880003035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注: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认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3)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5.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超过顺延期限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或基金账户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五、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非直销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通过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和有关说明。

六、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三)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 售机构。

1.场外直销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3.场内销售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 苑泽田

电话:(010)50938697

传真:(010)5093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1405室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附件: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https://www.cib.com.cn/cn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s://www.spdb.com.cn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https://www.hxb.com.cn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1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1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1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 www.mszq.com

2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2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73

网址: www.i1618.com.cn

2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7.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6011

网址:https://www.huajinsc.cn

2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2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3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 www.jyzq.com

3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www.hazq.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3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3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4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7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8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