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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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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1版)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规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职届满后的半年内,每年转让的华达新材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一)稳定股价的承诺”。

三、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华达集团、仁祥投资、邵明祥、邵升龙,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具体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上述承诺中涉及股份数量、股份价格的,如遇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就此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七)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六、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评估机构分别就各自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9年4月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

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在确保足额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未来仍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未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本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正式实施。本方案执行期限届满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并按照决策程序进行重新审议。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为各种规格的热轧板,报告期内采购额占比均在90%左右。钢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热轧板的价格对公司产品定价有较大影响。由于从采购到销售的时间间隔以及价格传导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主要应用于建筑、家电、汽车等领域。一方面,作为公司产品目前主要下游市场,建筑行业的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建筑行业的需求出现下滑的态势,将会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及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新型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领域对于产品的需求变化较快,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市场的需求,市场开拓难以达到预期,则无法把握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影响公司的产品结构升级及长远发展。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的出口销售约占20%-30%左右。目前,已有印度、欧盟、俄罗斯、泰国、越南等国家和组织为保护本国或本地区的企业,对我国彩色涂层板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贸易成本,影响了公司与上述国家或地区内企业的交易量。未来,如果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对公司主要出口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征收高额关税,则使公司面临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制约公司的盈利和发展。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招股意向书的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新冠疫情发生后,发行人属于浙江省第一批恢复生产的重点企业,已于2020年2月26日全部恢复正常。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的复工时间、物流周期、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等受到了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7678号”审阅报告。发行人2020年3月末及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各地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发行人预计2020年上半年业绩将实现同比增长;预计2020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81,666.58万元,同比增长9.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4.73万元,较2019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5.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18.40万元,较2019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03%。上述业绩预测中相关财务数据为发行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华达有限成立于2003年7月25日。发行人是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天健审计的华达有限账面净资产30,104.09万元为依据,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1日,发行人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华达新材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104.09万元为基数,折合股本总额为12,000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29,5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9,840万股(含本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二)相关人员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六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邵明祥持有发行人5.25%的股份,持有华达集团70%的股权,持有恒进投资19.42%财产份额;邵升龙持有发行人2.25%的股份,持有华达集团30%的股权;邵春霞持有仁祥投资26.43%的财产份额;邵明霞持有仁祥投资26.43%的财产份额;邵关根持有仁祥投资15.69%的财产份额;邵根凤持有仁祥投资10.35%的财产份额。邵关根和邵根凤系夫妻关系,邵明祥、邵升龙、邵春霞、邵明霞系邵关根和邵根凤的子女。

2、盛立峰持有仁祥投资2.75%的财产份额,盛立峰系邵明祥配偶之弟。

3、吕凌霄持有仁祥投资0.55%的财产份额,曲晓玉持有恒进投资1.16%的财产份额,梁成伟持有恒进投资1.16%的财产份额。吕凌霄系邵明霞之子,曲晓玉系邵明霞配偶之弟,梁成伟系吕凌霄配偶之兄。

4、邵文庆持有仁祥投资2.75%的财产份额,邵群英持有仁祥投资0.33%的财产份额;胡正华持有仁祥投资0.50%的财产份额,汪生卫持有仁祥投资0.33%的财产份额,倪文达持有仁祥投资0.55%的财产份额,施金根持有仁祥投资0.39%的财产份额;倪玉琴持有恒进投资1.16%的财产份额;邵淑萍持有仁祥投资0.22%的财产份额;胡利苹持有恒进投资1.16%的财产份额,胡利芳持有恒进投资1.74%的财产份额;施云霞持有恒进投资0.87%的财产份额;邵文庆、邵群英系邵根凤的弟弟和妹妹,胡正华、汪生卫、倪文达、施金根系邵根凤兄弟姐妹的配偶,倪玉琴系倪文达的妹妹,邵淑萍系邵文庆之女,胡利苹、胡利芳系胡正华之女,施云霞系施金根之女。

5、邵红军持有仁祥投资0.33%的财产份额,汪红霞持有仁祥投资0.22%的财产份额,汪红霞系邵红军兄弟之配偶。

6、俞良法持有仁祥投资1.65%的财产份额,俞红英持有恒进投资2.90%的财产份额,俞红英系俞良法之女。

7、严金财持有仁祥投资0.33%的财产份额,严金祥持有仁祥投资0.33%的财产份额,严金财和严金祥系兄弟关系。

8、季绍敏持有聚丰投资8.26%的财产份额,盛建丽持有聚丰投资2.06%的财产份额,季绍俊持有聚丰投资1.18%的财产份额,季绍敏和盛建丽系夫妻关系,季绍俊和季绍敏系兄弟关系。

9、寿军海持有聚丰投资1.77%的财产份额,寿明军持有聚丰投资1.18%的财产份额,寿军海和寿明军系兄弟关系。

10、熊仕德持有恒进投资0.87%的财产份额,熊仕达持有恒进投资0.87%的财产份额,熊仕德和熊仕达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多功能彩色涂层板、热镀锌铝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多年的持续投入与创新,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冷轧、热镀、彩涂产业链布局完整,产品规格齐全,供货及时,产品质量良好,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声誉的行业领先企业。

公司在建筑应用领域拥有较强行业影响力,2019年公司产、销量已超过120万吨,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出口额连续三年突破10亿元,产品目前主要销往我国华东地区及东南亚、南亚、西亚、东欧、南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下半年在包含宝钢、沙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的钢铁产业出口企业百强榜上名列第六十八位1,2016-2018年彩色涂层板出口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一2,2015-2018年连续位居杭州富阳区十强外贸出口企业第一名3,2019年度杭州市外贸出口领军企业4,杭州市“鲲鹏计划”首批受表彰的企业。

1数据来源:海关信息网

2数据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3数据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4数据来源:杭州市商务局文件还是网站信息?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示意图如下所示:

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对钢铁企业生产的板材进行深加工。通常公司采购钢铁企业生产的热轧钢板作为原材料,通过酸洗和冷轧工序形成冷轧板,然后通过热镀工序形成热镀锌铝板,其中部分热镀锌铝板直接对外销售,部分通过彩涂工序形成彩色涂层板对外销售。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产品的用途及特点

1、热镀锌铝板

热镀锌铝板是以各种强度和厚度规格的冷轧钢板为基板,通过热浸镀处理使钢板表面得到锌铝镀层而制成的产品。热镀锌铝板既保持了钢的强度和成型性,又结合锌和铝的耐腐蚀性,同时表面生成高装饰性的光银灰色泽及规则的花纹,使产品更加美观。

热镀锌铝板广泛用于建筑、汽车、家电等工业产品中。建筑工业中,用于各类工业及民用建筑的轻钢龙骨、建筑层面板、瓦楞板、卷帘门等;在汽车工业中,用于汽车车体的外壳、内板、底板等;在家电和轻工业方面,用于各类家用电器的外壳和底板等。

公司热镀锌铝板实物图如下所示:

2、彩色涂层板

彩色涂层板也称为有机涂层钢板、预涂钢板、彩涂板、涂层板等,是以热镀锌铝板为基板,经油漆涂覆、烘烤、冷却而制成的复合材料产品。彩色涂层板既有钢板的机械强度和易成型的性能,又具有有机材料良好的装饰性和耐腐蚀性。

彩色涂层板作为热镀锌铝板的深加工产品,具有更好的防腐性能,同时兼备美观装饰性能。彩色涂层板在生产中对各道工序进行严格控制,在外观、耐用性和加工性方面保证具有良好的质量;同时,大批量生产的彩色涂层板价格较低,与成品件涂层处理法相比,涂料中的固体成份含量高,有机涂料损耗低,经济上更加可行。

彩色涂层板广泛用于建筑、家电、汽车等行业产品中的外观装饰部分,其中建筑领域运用最广,作为房屋预制构件、屋顶、楼面板、墙体面板、门窗、围护结构等,广泛用于各类工业厂房、仓库、冷藏库、办公楼、居民住宅、别墅、场馆等。同时,彩色涂层板根据选用不同表面有机涂层的特性,可以满足食品、化妆品、医药、电子信息等具有绿色环保或其他特殊功能要求的生产车间和设施的建设及生产。

在建筑行业中,彩色涂层板在满足建筑使用、缩短施工周期、降低维护费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彩色涂层板具有适应各种环境下使用的镀层和涂层,变化多样的压型钢板板型、方便操作的施工工艺和丰富多彩的装饰效果,使彩色涂层板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与木材、混凝土及其他建筑材料相比,具有独特的性能。

公司彩色涂层板产品实物图如下所示:

(三)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内销主要销售流程为,每日根据“我的钢铁网”当天公布的热轧板基准价作为参照,结合热镀锌铝板、彩色涂层板当地的市场行情、当天的供求状况、公司库存情况、客户需求量、付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签订销售订单;之后客户预付部分定金,通常为总货款的20%;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产品通过检验后,通知客户支付剩余部分货款,收到款项后,通知客户安排交验、提货,实现对外销售收入的确认。对于部分合作时间较长且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根据政策经审批后,给予一定的赊销额度。

公司外销主要销售流程为,根据基板(热轧板和热镀锌铝板)当天国内、国外市场价格及加工成本确定定价基准,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天库存情况、客户需求量、付款结算方式、交货周期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签订销售订单;之后客户开具信用证或者以电汇方式预付定金,通常为总货款的10%-30%;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然后运抵港口进行报关及装船。若采用FOB方式,则在产品报关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对方在报关装船前需全额结清款项;若采用CIF方式,则同样在产品报关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对方在产品装船后交付提单前需全额结清款项。

公司内销、外销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利用了区域优势,直接销售给周边区域企业,运输便利,回款及时,降低了物流和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充分开拓海外市场,避免了国内市场相对激烈的竞争,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利润水平。

(四)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热轧板,热轧板成本占到发行人采购额的90%以上。辅助材料包括锌锭合金、有机涂料和各类化学制剂等。

为满足客户快速供交货的需求,发行人需要提前准备原材料以供生产。对于热轧板的采购,公司采用定额采购为主,临时采购为辅模式;在采购定价方面,存在锁价(即按照市场当天现货价格结算)、后结算(即按照供应商发货当月实际平均出厂价格结算)两种方式;付款方面,公司在提货前付清全款。

在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公司采用定额采购,与大型钢铁企业或信誉良好的贸易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提高公司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保证公司具有数量稳定、质量良好、价格优惠的原材料供应,便于公司物流的计划安排。另一方面,公司采用临时采购,可以综合考虑上下游市场行情,根据实际生产计划灵活调节采购数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具体而言:定额采购,是指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意向协议,公司按期(通常为一个月)向其采购确定数量的热轧板,以预期市场价格为参照,与供应商协商暂估单价,全额预付当期采购货款,付款周期经与各家供应商协商后分为月付、旬付、次付等多种方式。结算时根据供应商当期实际的平均价格进行结算开票。

临时采购,是指公司结合下游产品市场行情,根据实际排产计划,对于原材料的缺口部分进行采购。公司一般会综合考虑经营规模、合作历史等方面,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按“锁价”方式定价并付全款,发货后结算开票。

发行人定额采购与临时采购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行业竞争情况

钢铁深加工产业是一个重资产投入的领域,投资面临较长的建设期、爬坡期和回收期。而针对目标领域的技术积累、行业认知以及能力形成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多年的竞争和发展,目前国内从事热镀锌铝板、彩色涂层板生产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致分为以下三大类。

第一大类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外(台)商投资企业。这部分企业产品定位集中于功能型及高端建筑用热镀锌铝板及彩色涂层板,在各自优势细分市场上凭借生产装备、研发实力、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拥有着稳定的市场份额。但大量的深加工产品往往单批次生产数量少、要求的品种规格多,生产组织复杂,市场竞争激烈,需要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建立灵活机动的管理机制,这与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大规模生产方式不相适应,因此这类企业更多的是专注于少数细分市场,产品品种较为单一。

上述第一大类代表性企业中上市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年度报告。

第二大类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部分国有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以及竞争力较强的民营企业。这部分企业产品在细分市场拥有较强品牌影响力,普遍产品线较齐全、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生产成本控制良好、产品质量稳定、生产组织灵活,市场响应速度较快。这类企业除了在细分市场通过产品不断升级、降低成本等措施开展竞争外,也不断拓展市场领域,特别是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华达新材即属于该类企业。

上述第二大类代表性企业中上市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年度报告。

第三大类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众多的中小型生产企业。这部分企业产品品牌影响力有限,生产规模较小,资金、人力、技术投入有限,同质化竞争激烈,主要凭借低成本参与区域市场竞争,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较为明显。

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产品基本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不存在政策限制,同时国内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单个企业对价格的影响力有限,市场集中度不高。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国内较早进入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实现对成本的良好控制;通过合理生产组织实现对不同规格产品订单的快速响应;通过精细化管理和严格的绩效考核,实现了稳定的产品质量保障,产品板型平整、抗压、折弯度好、耐腐蚀,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客户基础。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出口额连续两年突破10亿元,产品目前主要销往我国华东地区及东南亚、南亚、西亚、东欧、南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下半年在包含宝钢、沙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的钢铁产业出口企业百强榜上名列第六十八位5,2016-2018年彩色涂层板出口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一6,2015-2018年连续位居杭州富阳区十强外贸出口企业第一名7,2019年度杭州市外贸出口领军企业,杭州市“鲲鹏计划”首批受表彰的企业。

5数据来源:海关信息网

6数据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7数据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发行人热镀锌铝板的销售客户中,以国内销售为主,主要销往发行人所在地浙江省以及邻近的江苏省等我国该产业最主要聚集地。2018年度客户分区域分布图如下所示:

发行人彩色涂层板的销售客户中,国内销售以浙江省为主,国外销售主要分布于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等“一带一路”合作区域。2018年度客户分区域分布图如下所示: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二)主要土地和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的土地和房产情况如下:

发行人年产63万吨多功能彩色涂层板厂房16,110平方米房产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因该厂房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给银行,发行人拟在归还银行借款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镀锌三、四线扩建厂房6,977.62平方米房产亦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因该扩建厂房跨发行人内部宗地红线建造,需要发行人办理土地合并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书面说明年产63万吨多功能彩色涂层板厂房、镀锌三、四线扩建厂房可以按现状使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镀锌三、四线扩建厂房完成土地合并后,可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此,发行人办理年产63万吨多功能彩色涂层板厂房和镀锌三、四线扩建厂房的所有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三)商标和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商标使用情况如下:

注:关于取得方式。华达集团与发行人于2015年5月10日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将注册号为7417386、7417408、699560、1201074的前述商标无偿转让给发行人,并已完成了商标权利人变更。发行人受让该等商标系出于公司资产独立性、发展规划、品牌宣传等因素,且该等转让亦系同一控制下的转让,因此采用无偿转让的方式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受让该等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专利情况如下:

注:上述专利均为自主申请。

(四)主要资产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土地、房屋、主要生产用机器设备等重大资产的出租或承租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多功能彩色涂层板、热镀锌铝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达集团,华达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无氧铜杆销售,其控股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房开发与销售、涂料生产项目的筹建等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公司外,华达集团不存在控制或参股其他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公司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或参股其他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占比为相应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热轧板采用水路运输方式,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公司部分外销也采用水路运至装船港,位于富阳富春江边的华达码头为公司提供商品的码头装卸服务。公司与华达码头之间的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热轧板装卸价格为4.7元/吨,彩色涂层板和热镀锌铝板的装卸价格为5元/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其和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发行人与华达码头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占比为相应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发行人与普银金属的交易额中包括与普银金属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杭州普银实业有限公司等交易额。

(1)关联关系情况

普银金属曾经系发行人子公司华达彩板的少数股东。报告期内,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持有华达彩板25%的股权,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作为发行人关联方披露。

(2)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早在2009年10月,华达新材与普银金属共同投资华达彩板,各持有50%的股权,投资建设了一条年产10万吨彩色涂层板生产线,2015年7月31日,普银金属将持有华达彩板25%的股权转让给华达有限。双方的主要合作方式是发行人向普银金属供应热镀锌铝板,并由华达彩板进一步加工成彩色涂层板销售给普银金属。华达新材与普银金属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各自的销售渠道中开发市场,报告期内普银金属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韩国,华达新材客户主要集中在埃及、印度、卡塔尔、菲律宾、越南、巴基斯坦、约旦、缅甸、巴西、阿联酋等国家。

对于发行人而言,普银金属作为发行人稳定的客户,报告期内每年向发行人采购一定数量的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并利用其渠道进行销售,提高了发行人热镀锌铝板的销售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同时可以充分使用公司彩色涂层板生产线的产能。对于普银金属而言,发行人具有冷轧、镀锌、彩涂全流程生产线,产品质量较好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助于普银金属开发国外高端客户市场;同时,普银金属可以从发行人获得稳定的热镀锌铝板供应;通过参与管理华达彩板彩色涂层板的生产加工流程,保证了产品质量及供货的及时性。因此该项合作符合双方利益,具有商业合理性。

该项合作基于独立交易的公平原则,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与普银金属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发行人与普银金属的交易定价水平与同类产品其他客户的是基本一致的,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减少关联交易,2018年6月16日,华达彩板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普银金属将持有华达彩板25%的股权转让给华达新材。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与普银金属的关联关系解除。自2018年10月至今,发行人未发生向普银金属的销售。

公司销售给华达码头的产品为彩色涂层板,用于码头的屋面更换,采购数量较小。公司与华达码头之间的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与同时期公司为第三方客户提供同类型产品单价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

发行人对普银金属的交易额主要为销售彩色涂层板,交易金额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普银金属属于内销客户,发行人与普银金属的交易价格与全体内销客户同类产品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发行人与普银金属的交易定价水平与同类产品其他客户的是基本一致的,发行人向普银金属销售彩色涂层板的价格与发行人全体内销客户的平均售价相比偏差较小,均在2%以内,差异原因主要系产品价格波动频繁,不同客户在定价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加权平均后产生的差异。

因此,双方的合作基于独立交易的公平原则,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与普银金属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发行人对普银金属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对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的差异较小,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4)普银金属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晓东及其近亲属控制和具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公司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普银金属和普银实业的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普银金属内销货物均由其委托的运输公司从发行人仓库提货并发往相关内销客户,相关运输费用由普银金属承担。普银实业外销货物先由普银金属负责将货物从发行人仓库运送至港口,相关内陆运费由普银金属承担,后续港口费用均由普银实业承担。报告期内,普银金属和普银实业的存货周转周期在1-2个月,其中普银实业的期末存货金额实际无留存数量,是因为成本结转而留存的金额。

综上,普银金属及其关联方的存货周转和销售正常,发行人对普银金属的关联交易具有真实性。

(5)发行人对普银金属不存在重大依赖

1)通过对普银金属的销售实现的收入和毛利不构成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普银金属公司销售收入、毛利及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注:向普银金属销售收入、向普银金属销售毛利包括发行人向普银金属及普银实业的销售收入和毛利。2018年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7年至2018年1-10月,发行人向普银金属销售的收入占比及向普银金属销售毛利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发行人对普银金属不存在重大依赖。

2)发行人报告期利润持续增长不依赖于对普银金属的销售

发行人销售给普银金属属于内销,普银金属通过其自身的销售渠道主要销往海外,而发行人2017-2018年彩色涂层板出口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一,销售规模、出口规模均大于普银金属。

2018年10月起发行人未再销售给普银金属,2019年发行人已实现营业收入548,357.39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9,12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均保持了良好的增长,盈利情况良好,体现了发行人较强的竞争力。

3)发行人在品牌、生产技术、区域市场等方面不存在依赖于普银金属的情况

普银金属和发行人彩色涂层板的终端客户均以国外客户为主,所使用的品牌以及终端客户在地区分布上有所不同。普银金属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韩国,目前主要以普银金属自主品牌或贸易型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发行人通过自有销售团队销售,客户主要集中在越南、菲律宾、印度、埃及、阿尔及利亚、卡塔尔、约旦等国家,目前主要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同时,发行人不存在使用普银金属生产技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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