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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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4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或“发行人”)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红塔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国城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根据《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国城矿业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于2020年7月16日(T+1日)主持了国城矿业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国城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2575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国城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