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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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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7月17日起,本公司增加盈米基金为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盈米基金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盈米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盈米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盈米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盈米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盈米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盈米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盈米基金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7月22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980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4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金融街F3大厦(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联系电话:010-63636153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9709

网址:www.cebbank.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057

网址:www.psbc.com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夏禾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仅开放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瑞川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89(含)天,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期限90(含)-179(含)天,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期限18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365(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期限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4%;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3%;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4%;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3%;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0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2%;

转换金额1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1.4%。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5%=5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55.00)×1.4%÷(1+1.4%)=151.11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5.00+151.11=206.11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206.11=10,793.89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793.89÷1.020=10,582.25份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放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转出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转出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转换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转出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出申请等措施。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9)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5.2非直销机构

暂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转换转出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0年7月16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招商证券(代码:600999)”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曹晓阳、赵佰顺、雷雨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覃业刚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定价基准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支付方式及支付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定价基准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2议案名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备考财务报表及其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投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2.00《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共22项子议案,均已获通过。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0已获通过,关联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钟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