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7月16 日上午9:15一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7月1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厅
5、会议主持人: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5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6,336,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999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2 名股东,代表股份38,596,7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8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739,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149%。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包新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包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116,3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包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小江、徐跃
3、结论性意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