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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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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我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若基金的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后低于0.6%,按0.6%收取;若基金原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收取。

因本基金申购费率低于0.6%,故按原费率收取。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两类基金份额赎回具体费率如下:

注:Y为持有期限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5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长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上述资料。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