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1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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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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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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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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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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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运行情况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进。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市场预期总体向好,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初步核算,2020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6,6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6%。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6,053亿元,同比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172,759亿元,下降1.9%;第三产业增加值257,802亿元,下降1.6%。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上半年,猪牛羊禽肉产量下降10.8%,降幅比一季度收窄8.7个百分点;其中,禽肉产量增长6.8%,增幅提高5.7个百分点;羊肉、牛肉、猪肉产量分别下降2.5%、3.4%、19.1%,降幅分别收窄5.2、3.0、10.0个百分点。生猪产能持续恢复,二季度末,生猪存栏33,996万头,比一季度末增长5.8%;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3,629万头,同比增长5.4%,比一季度末增长7.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上半年,受非洲猪瘟和新冠疫情的影响,生猪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供需缺口,生猪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整体走势呈现为:一季度至四月份高位运行,“五一”之后出现回落,六月份又出现回升。2020年1-6月全国活猪均价为33.90元/公斤,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36.95%。(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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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上半年,面对非洲猪瘟、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公司快速响应、积极应对,在春节后快速复工、复产,为稳产保供做贡献。公司于2020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捐赠1亿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议案》,上半年公司用于新冠疫情的专项捐赠累计1亿元,用于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高猪价带来了高红利,公司的利润、现金流显著改善。公司科学筹划、稳步实施,在统筹资金、物资建材、人力资源等的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尤其是二季度建设速度相比一季度明显加快。公司上半年累计资本开支179.89亿元,超过2019年全年水平。
2020年上半年,公司销售生猪678.1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16.61%,其中商品猪396.7万头,仔猪273.1万头,种猪8.3万头。由于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供需缺口,生猪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上升,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0.33亿元,同比增长193.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84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提升场区生物安全防控、扩大生猪养殖产能以及屠宰场建设等工作进行,截止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为429.27亿元,比年初增加154.6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在南方区域的发展布局,在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浙江、海南等省份设立子公司,增加生猪出栏量,保证猪肉供应。同时,公司在内乡开始尝试楼房养猪,并在生产管理、饲料供应、粪污处理等方面使用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健康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下游屠宰环节的布局,在河南、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公司生猪产能较为集中的地区成立10个屠宰子公司。同时,公司做好市场调研,组建管理、销售团队,做好人才储备,为公司屠宰业务的开展做好充足准备。下半年,预计牧原肉食和正阳肉食将会进入试运行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智能化、信息化、疾病研究、猪舍设计等研发项目的投入。公司将新的技术应用到养猪中,加大对优秀技术成果及生产成绩的奖励力度,推动公司养殖技术的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支撑公司快速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共203家,2020年新增65家子/孙公司,全部为新设立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0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7月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对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屠宰加工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的折旧年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关于在涡阳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在埇桥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在台儿庄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在姜堰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在射阳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在涟水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在金湖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在吴江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在科尔沁右翼中旗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在乾安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在巢湖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在南阳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涡阳县、埇桥区、台儿庄区、姜堰区等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0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7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屠宰加工机器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折旧年限的确认,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后的会计估计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相关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确认。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0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原股份”)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说明
1、新增原因
鉴于全资子公司河南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肉食”)及其子公司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中将增加屠宰加工涉及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同时公司研发设计的楼房猪舍投产后,房屋及建筑物将增加楼房猪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屠宰加工相关设备和楼房猪舍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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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会计估计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会计估计执行时间以牧原肉食及其子公司和楼房猪舍投产运营时间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屠宰厂和楼房猪舍尚未投产运营,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屠宰加工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的折旧年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屠宰加工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相关折旧年限的确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屠宰加工机器设备及房屋、楼房猪舍折旧年限的确认,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后的会计估计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相关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确认。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0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涡阳县、埇桥区、
台儿庄区、姜堰区等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以上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涡阳牧原、埇桥牧原、台儿庄牧原、姜堰牧原、射阳牧原、涟水牧原、金湖牧原、吴江牧原、科右中旗牧原、乾安牧原、巢湖牧原、牧原智能科技。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公司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等地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设立子公司进行智能化装备研发,有利于整合利用优势资源,推动产业链的智能化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等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推动产业链的智能化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上述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1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署合作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或“乙方”)于2020年7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垦畜牧”或“甲方”)、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垦供给侧基金”或“丙方”)签署合作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猪养殖业务,公司名称暂定为“广东广垦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垦牧原”),广垦牧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07号21至22层
法定代表人:冯为桓
注册资本:68,40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家禽饲养(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牛的饲养(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牲畜屠宰(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羊的饲养(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鲜肉分割加工(限猪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鲜肉(仅限猪、牛、羊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肉、冷却肉配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冷却肉分割加工(限猪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鲜肉分割加工(限牛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鲜肉分割加工(限羊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成立日期:2011-01-14
广垦畜牧的股东: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茂名农垦集团公司等。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
公司与广垦畜牧不存在关联关系,广垦畜牧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丙方: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4-29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广垦太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6266(集群注册)(JM)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广垦供给侧基金的股东: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康地饲料添加剂(北京)有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垦太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赣州京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与广垦供给侧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广垦供给侧基金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广垦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与销售,生猪产品加工与销售;猪粪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拟定住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南光农场南光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邮政二楼203室
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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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投资情况
(1)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为在生猪养殖产业加强产业联动、实现产融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经友好协商,决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广东广垦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用于在广东省内开展生猪养殖业务。
广垦牧原的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万元,甲方持有广垦牧原38%股权,乙方持有广垦牧原34%股权,丙方持有广垦牧原28%股权。甲乙丙三方应按照上述股权比例认缴出资并依协议约定及时以现金出资方式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生猪养殖项目规划规模暂定为年出栏100万头,广垦牧原设立后,即启动实施首期年出栏5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10,000万元。
(3)实缴出资进度根据乙方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确定。甲乙丙三方应承诺按乙方建设进度安排,对广垦牧原实缴出资,并配合完成广垦牧原增资所涉及的一切必要手续。
(4)项目建设完成后,后续生猪养殖项目投资建设计划,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
2、公司治理
(1)广垦牧原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甲乙丙三方共同组建广垦牧原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2)广垦牧原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3)广垦牧原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甲方提名2名董事,乙方提名2名董事,丙方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兼任。
(4)广垦牧原设监事会,监事会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
(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提名一名副总经理,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等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门负责人(非高级管理人员)由甲方提名。
(6)有关公司治理的具体约定,最终以广垦牧原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为准。
3、项目建设
广垦牧原可委托乙方具体负责以广垦牧原名义依法合规办理生猪养殖项目开工前必要的政府批准或备案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相关资源,确保如期启动项目建设。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具有猪舍建设经验的施工单位,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4、公司运营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广垦牧原以乙方养殖管理模式或三方一致认可的符合现代化养殖技术的先进养殖管理模式为主,实行经营层负责制。
涉及实缴出资和/或增资相关事项应由股东会依法决定。广垦牧原运营期间,如因经营需要,经股东会一致通过,确需各方实缴出资和/或增资时(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从银行融资),若其中一方未能实际出资,视同未出资一方同意其他方增资,未实际出资方股权稀释。
5、股东收益分配
(1)广垦牧原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不低于10%任意公积金后,按甲乙丙各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有关收益分配的具体约定,最终按照广垦牧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为准。但是,广垦牧原股东未依本协议约定及时实缴出资的,应按照实缴比例参与利润分配。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生效后,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约定的任何条款均应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的情形外,违约方应赔偿因此对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在生猪养殖产业加强产业联动、实现产融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生猪养殖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发挥各方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生猪养殖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1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南阳市牧原麦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麦鸣”)事宜做出了约定。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光控投资、湖南麦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麦信”)(其由光控汇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牧原麦鸣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湖南麦信对牧原麦鸣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牧原股份对牧原麦鸣增资人民币45,000万元。增资后,牧原股份对牧原麦鸣持股比例不变,牧原麦鸣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促进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建设,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牧原麦鸣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牧原”)进行增资,共增资47,21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7,215万元,牧原麦鸣出资3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铁岭牧原36.46%股权,通过牧原麦鸣间接持有铁岭牧原38.12%股权,总计持有铁岭牧原74.58%股权;光控投资通过牧原麦鸣间接持有铁岭牧原10.17%股权,湖南麦信通过牧原麦鸣间接持有铁岭牧原15.25%股权,铁岭牧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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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签署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光控汇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光控安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麦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与光控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光控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
2、湖南麦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互联网小镇14号楼306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光控汇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与湖南麦信不存在关联关系,湖南麦信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现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投资协议书》进行修订及补充,并达成本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光控麦鸣指定其关联方湖南麦信(其由光控汇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牧原麦鸣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另外,由牧原股份对牧原麦鸣增资人民币45,000万元。牧原麦鸣同意上述增资,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相应的增资手续。
牧原麦鸣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5,000万元,各方各自在牧原麦鸣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为截止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协议、对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后,牧原麦鸣、铁岭牧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1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3号文)批准,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873,109股,每股发行价为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75.78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05,551.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694,424.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5)第HN-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5.78元,扣除未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5,00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994,999,975.78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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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已经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2,105,051.40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0,500.00元,合计2,305,551.40元。
(2)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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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股票不超过127,149,400股。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4,717,239股,发行价格为24.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43,096.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331,189.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23,32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3,053,454,286.1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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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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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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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5号)批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759,3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40,173.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689,826.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13,78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2,462,15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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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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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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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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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1号)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6,663,600股,发行价格为65.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68,035.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431,956.8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15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4,979,999,992.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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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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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5年12月30日,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南阳分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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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太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闻喜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上述7家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下列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9年10月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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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翁牛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辽宁建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黑龙江兰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南路支行、民生银行南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下列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0年3月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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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1,028,201,733.70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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