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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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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1版)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

宋铁波先生简历:

宋铁波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6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3年12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期重点研究中国企业战略与制度环境的协同演化。现任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铁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铁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3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3日下午2点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2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2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年7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7月3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黄浩晖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下午2点举行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7月31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