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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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4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扬投资”)《关于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工商注销完成及相关事项的告知函》,经虹扬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清算注销虹扬投资,目前工商注销已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虹扬投资注销清算基本情况

虹扬投资成立于2011年7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65775790021,注册资本:10445.36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项目投资(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虹扬投资共持有四川长虹股份41,535,18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0%,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2020年3月30日,虹扬投资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100%表决通过,同意注销虹扬投资并成立清算组,对虹扬投资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由陈晔、刘海中和张恩阳组成,负责人为陈晔。目前虹扬投资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根据虹扬投资的清算报告,虹扬投资所持有的四川长虹股份将按照虹扬投资股东所占虹扬投资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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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公司发布本公告之后,虹扬投资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虹扬投资持有四川长虹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

2、虹扬投资已履行完毕其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收到虹扬投资《关于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四川长虹股票相关事项的函》,承诺的增持计划为:“自发函日起在未来三年内,虹扬投资各股东每个年度将以其不低于年工资收入的30%的资金向虹扬投资继续增资,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虹扬投资在二级市场购买四川长虹股票。自发函日起未来三年内,虹扬投资累计持有四川长虹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四川长虹总股本的5%”,同时承诺:“自发函日起未来三年内,虹扬投资持有的四川长虹股票将不通过任何市场方式减持”。

承诺履行情况:虹扬投资各股东已分别于2013年6月、2014年6月和2015年4月以其不低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工资收入的30%资金向虹扬投资进行了增资,虹扬投资分别于2013年7月5日、2014年11月12日、2015年4月28日将增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四川长虹股票。以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披露的临2011-101号公告、2013年7月9日披露的临2013-024号公告、2014年11月14日披露的临2014-059号公告、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5-012号公告。

截止2020年3月30日,虹扬投资承诺的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三年内不减持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3、本次证券过入方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赵勇先生、董事杨军先生、董事胡嘉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吴定刚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潘晓勇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副总经理郑光清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谭明献先生及监事会主席邬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不减持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获得的四川长虹股票,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4、本次虹扬投资拟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运营。

三、备查文件

《关于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工商注销完成及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