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发来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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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 7月 17日,浙江龙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卧龙地产35,055,87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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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浙江龙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8日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股票代码:600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2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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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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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龙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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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卧龙地产股份外,没有拥有的权益5%以上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龙盛基于对卧龙地产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自身的自有资金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提交浙江龙盛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 7月 17日,浙江龙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卧龙地产35,055,87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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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 1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浙江龙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卧龙地产7,767,389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1.1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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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7日至2020年7月 17日,浙江龙盛不存在卖出卧龙地产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阮伟祥
2020年7月17日
备查文件
1、浙江龙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卧龙地产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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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阮伟祥
2020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于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 7月 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地产”)股份35,05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浙江龙盛累计持有公司股份70,111,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增持已达到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19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卧龙地产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浙江龙盛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并于2019年10月8日、2020年3月17日分别披露了《卧龙地产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卧龙地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浙江龙盛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5,05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增持金额为17,754.48万元(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浙江龙盛累计持有公司股份70,111,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前,浙江龙盛持有公司股份35,055,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增持后,浙江龙盛累计持有公司股份70,111,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浙江龙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和金额: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浙江龙盛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5,05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增持金额为17,754.48万元(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浙江龙盛累计持有公司股份70,111,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浙江龙盛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29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浙江龙盛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浙江龙盛增持计划可能因公司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增持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020年7月17日,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地产”)收到浙江龙盛通知,基于对卧龙地产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浙江龙盛计划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实施前,浙江龙盛累计持有公司股份70,111,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3、前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2019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卧龙地产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浙江龙盛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简称“前次增持计划”)。2020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卧龙地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 7月 17日,浙江龙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5,05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增持金额为17,754.48万元(含手续费),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前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目的:浙江龙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不超过5%(含5%)。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浙江龙盛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浙江龙盛结合自身的自有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浙江龙盛增持计划可能因公司股价波动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增持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及后续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浙江龙盛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浙江龙盛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