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2020年6月20日和2020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和《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7,295,4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转让价格不低于40.36元/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期为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21日。
2020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转让紫光股份部分股份继续延长征集期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西藏紫光通信公开征集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因公开征集期间正处于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时期,为积极配合政府关于严格进出北京管控并加强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开征集过程中相关各方沟通效率降低,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进展持续受到影响。
为继续保障意向受让方有充分的时间开展调研、决策等工作,更切实有效地推动公开征集转让整体工作,西藏紫光通信决定将本次公开征集期再延长10个交易日,即公开征集期调整为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8月4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目前,在继续关注并配合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的同时,西藏紫光通信仍在继续积极推进公开征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